简介:利用福建省2002-2007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采用改进的TOPSIS方法对福建省土地利用结构合理性、土地利用动态度以及土地利用结构合理性和土地利用类型相关性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①2002-2007年期间福建省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度总体较高,在时间上的变化呈波动趋势,2003年土地利用合理性最高;②耕地面积减少量最大,居民点工矿面积增加量最大,年变化速率最快的是交通运输用地;③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变化对土地利用结构的合理性影响不同。
简介:通过对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30年历程的回顾,明晰我国针对大江大河的流域性工程治理的发展脉络,总结植树造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技术体系和综合治理模式,将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典范成果推广至其他地区,并展望我国流域性防护林建设的未来发展方向。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以生物措施治理水土流失为主要方式,在长江全流域大力推进生态建设,增加绿色资源,扩大生态容量,取得了十分明显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存在工程建设难度越来越大、工程建设投资支持力度不够、投资项目过少等问题。未来长江流域仍有大面积可造林地需要绿化,工程建设任务还很重,工程建设空间还很大,流域生态治理仍然任重道远。
简介:黄河中游水利水土保持措施减沙关系黄河治理战略全局,对其进行回顾和展望,可为目前开展的黄河综合规划修编提供重要参考。结果表明:1960-1984年,平均每年拦蓄泥沙约5亿t,其中干流水库1.0亿t(19.6%)、支流水库1.2亿t(23.5%)、灌溉引沙0.6亿t(11.8%)、淤地坝拦沙2.0亿t(39.16%)、梯田拦沙0.3亿t(5.9%);到20世纪80和90年代,这种减沙构成略有变化,总体来看,水利措施减沙比例变化不大,而水土保持措施拦沙比例有所减小;70-90年代,黄河中游年均减沙3亿t左右,目前,水利水土保持措施现状减沙约3.5亿~4.5亿t。展望水利水土保持措施减沙作用后认为:近年来,黄土高原水土流失地区暴雨强度较小,实测来沙量资料不能作为黄河综合规划修编中水土保持现状减沙效果计算的主要依据;由于未来黄河中游来沙量变化取决于多种因素的组合,因此,对未来水利水土保持措施减沙作用应持慎重和偏于安全的态度,并作为今后长期认真研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