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特别是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后,引起了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全社会对河长管理体制改革充满了期待。福建省于2017年2月制定出台了《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省、市、县、乡四级设置河长办公室,走在全国前列。小流域作为一个基本的自然地理单元,对河流水系生态环境建设具有"源头一公里"的重要意义,小流域清,则江河清。本文以小流域为单元,探讨适应河长制管理体制的福建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的途径与对策,供各级领导决策参考。
简介:长江上游及西南诸河区横跨我国地貌第1级台阶和第2级台阶,地形起伏显著,构造运动强烈,降雨集中,人类活动强度大,水土流失发育,侵蚀类型多样。该区水土流失的特点有:坡耕地分布广泛,侵蚀强烈,是水土流失的主要来源;泥石流、滑坡量大面广,活动频繁,威胁工程与公共安全;库区水土流失普遍发育,面源污染严重,威胁水库水质;江河源区冻融、水力、风力侵蚀交互作用,草地退化严重,降低生态功能;石漠化过程加剧,危及土地安全,导致区域贫困;工程建设规模巨大,侵蚀产沙剧烈,成为新增水土流失的重要因素。针对该区水土流失的特点,提出如下治理对策:进行以坡改梯和坡面水系建设为主的坡耕地综合整治;重点治理泥石流和滑坡,控制沟谷蚀;建设清洁小流域,综合控制面源污染;改良牧业生产方式,保护草地,修复生态;开展石漠化综合防治,抢救性保护土壤资源;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落实工程建设水土保持,有效减轻工程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