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规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保证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内以服务病人为中心,临床药学为基础,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简介:第一条为严格管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醉、精神药品),保证医疗的安全使用,根据《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简介:第一条为规范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简介:为了加强北京天坛医院的药品管理,杜绝药品购销过程中的不正之风,根据目前社会与医院的现状,参考医院以前的各项管理措施,特制定当前的药品管理规定,请全院各相关科室严格执行,以保证医院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简介:小数点前或后若超过4位数字时,实行三位分节法(用半个阿拉伯数字符的小间隔分开),如“1,605.794,3”应写成“1605.7643”,但年份、页数、部队番号、仪表型号、标准号等不用三位分节法。
简介:本刊将实行国家标准GB3358—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作者书写统计学符号时注意以下规范:①样本的算术平均数用英文小写互,不用大写X,也不用Mean或M;②标准差用英文小写S,不用SD;③标准误用英文小矗,不用写SE;
简介:小数点前或后若超过4位数字时,实行三位分节法(用半个阿拉伯数字符的小间隔分开),如'1,605.794,3'应写成'1605.7643',但年份、页数、部队番号、仪表型号、标准号等不用三位分节法。
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
零售药店设置暂行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印发《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零售药店设置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印发“药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暂行)
健全内部规定
国家包装有新的规定
关于印发《药品包装、标签规范细则》(暂行)的通知
进口医疗器械注册检测规定
关于下发“药品说明书规范细则”(暂行)的通知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局令第24号):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关于加强北京天坛医院药品管理的规定
医学论文书写中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