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1999年历经921地震后的台湾,公共工程重建的主流论述引导建筑设计思潮巧妙地与'地域主义'结合,在思维逻辑上,反省并接纳早期现代主义所拒绝的'地方性'环境因子,尊重长久被忽略的常民生活模式路线;在空间形式的表征向度上,'地域主义'与城市遗产保护所追求的原真性课题不谋而合。城市遗产是台湾社会的缩影,具有多元并陈、复杂与矛盾的本质,在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的讨论决策过程中,核心议题是原真性多元化修护层级的判断,此与规划设计准则的决策伦理是不可分割的一体两面。整理归纳近十五年来台湾在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的探索方向,逐步建构城市遗产调查研究方法论与保护决策之层级性思维,为城市遗产保护与再生活化效益价值评估时,从中发掘具有保存价值与规划伦理决策意义的讯息,一同建构兼顾地区人文性与永续发展的规划设计理论。
简介:乡村是文化多样性的保障,也是城市的"蓄水池"和"稳定器"。然而近些年来,乡村的发展逐渐趋于老龄化和空心化,由于宏观政策上城乡结构的整体性策略,乡村逐渐演变成城市型聚落结构的住屋形式,"地域性"特征在快速流逝,并且出现了严重的城市化倾向。如何进行乡村活化,并实现活化过程的可持续性发展是当前面对的难题。采用自组织再生实践的活化方法,从最本源进行探索,先提高村民的文化自豪感,让他们先认可现存文化的价值,以至于在后续采取的一系列物质手段的过程中,不会遗失活化的根本。从源头激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让他们自发的组织起来参与乡村建设,共同提升和改善乡村面貌和原住民的生活水平,由此达到乡村活化的再生繁荣。
简介:针对中国乡村旅游空间实践中存在的空间生产非正义问题及其制度缺陷症结,在空间正义和依法治旅语境下,文章通过对地役权的空间再生产权能、权能空间生产及其空间正义的系统阐释,并结合多个乡村旅游案例的分析,构建了旅游地役权的权能空间再生产与空间正义实现概念模型,以期探寻中国乡村旅游地空间正义实现的法理路径。研究表明,地役权可以凭借其需役地和供役地的权能空间再生产及其权利人之间的竞合博弈机制,将物权与空间生产联系起来,使当地居民的资源环境权益与旅游开发企业的资本权益实现有法(律)可依;空间生产正义与分配正义的有机统一实乃地役权制度的题中之义,启用地役权正当其时,并将有助于建立乡村旅游地的空间正义法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