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西方法律在近代中国的最早传播,应该是林则徐于1839—1842年主持翻译的《各国律例》,这是我国最早简略介绍西方近代国际法的中文译著.继其之后,在魏源的《海国图志》、徐继畲的《瀛环志略》、梁廷(木丹)的《合省图说》以及洪仁玕的《资政新篇》中,都洋溢着对英美等国的立法、司法的介绍之言.尽管他们的介绍极为零碎、肤浅,但毕竟给闭塞、沉闷的中国社会透露了新鲜信息.如果说,自从鸦片战争后,中西文化的交流仅限于西方的“船坚炮利”,那么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变迁和“师夷”思想的发展,到了19世纪60至90年代,中西文化交流便扩展到器物技艺、自然科学和少量的社会科学方面,并出现了西学东渐的局面.在“器可变,道不可变”的文化选择取向的规定下,西方法文化作为一种“治之具”、“应世事”之用的文化,得到了一定的传播.其传播媒介主要有以下三种:
简介:<正>日本与我国有着久远的文化交流的历史,日本学术界对我国古代历史文化做过许多研究。我们了解和借鉴日本学者在这方面的贡献,对加速我国有关学科的发展会起到一定的作用。日本对中国考古学和古代文化的研究近年又取得什么样的成果,有哪些学术信息和动态?是不少人希望知道的。为此笔者写过一篇访问记《日本文博考古工作印象》(《社会科学报》1988年10月6日),最近又带着上述问题,走访了自日本回国不久的李学勤先生。李先生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的研究员,现为中国先秦史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历史学会和中国古文字研究会的理事。曾多次出访欧美澳各国,也多次访问日本。这次应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