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众所周知,《老子》虽极富哲学思辩之“吊诡”,却又极重其“道”之能有所用,道德经五千言,强半在说治天下的方略大计。可知,道家学派在初兴之际,是和儒家学派一样积极入世的。当然,入世者亦将有如何入世的区别,而在学界不少人的心目中,《老子》所表述的政治思想,只是冰冷理性的体现,绝无温情仁爱的道德情感可言。于是,一种颇觉简单的结论便自然出现:道家初祖的治世术,是以客观的法则规律为依据的,不像儒家之创始者那样执着于亲情仁义的社会规范。这种结论宜其容易被人们所接受,因为《老子》之中确乎有着“天地不仁”“圣人不仁”之类的论说,而且又明确说过“治国如用兵”的话,用兵打仗,你死我活,当时似乎还没有不许虐待俘虏的约法,既然如此,政治不就和战争一样是残酷无情的吗?初看去,这一切都来得振振有词,不容置疑。不过,倘若本着多问几个为什么的原则
简介:<正>要重新理解和翻译像《道德经》这种已经常常传用并被译成了许多种语言的著作,乃是一种需要一定证据的难以办到之事情,因此我们就把L’·D·贝尔纳教授那句朴实无华而富有意义的话放在本书的开头当作解释:“在有所发现中的最大困难,不是在于进行那些必要的观察,而是在于观察理解中要摆脱传统的观念”(《历史中的科学》,柏林1967年版,第38页)。《道德经》对于每个认真研究它的人来说就是一种发现。作者采用的那些概念显然都是可作多种解释的;作者本身几乎也是不知道的;在整部著作里就没有—“些专有名词和其他任何说明能使一种时间编排成为可能,因此该著作编写的时代就只能按照文体标准(但是原稿和构想就不一定非在同一时期不可)近似地确定在某某“世纪”,也即确定在公元前第三世纪、第四世纪或第五世纪。这些客观困难还要包括翻译者在某种程度上要依赖于汉语注释家,而汉语注释家本身又跟他们时代的神秘主义宗教思潮、儒学思潮、新儒学思潮、法家思潮和其他流派有着明显觉察得到的依赖关系,因此就会有意无意地歪曲或纂改《道德经》学说的思想内容。
简介:在商界中,良莠不齐,在许多义商以信义著闻于世的同时,也有大量坑蒙拐骗,为社会所诟病的现象存在.有以囤积居奇,买空卖空,掺杂作假,操纵物价等方式扰乱市场,来牟取暴利的大奸商;也有搀售低货,高抬物价,混用伪币,礼貌疏脱,言语侮谩的街头小贩,如号称“老虎”的估衣摊,玩弄鬼把戏的卖布头者,坑人的绸缎摊,卖“过街烂”鞋的“低头斋”,巧设骗局的钟表摊,出售“砒霜酒”与“鸽粪酒”的酒店,生产“什锦牌香烟”的“快手公司”等等.这些不道德的商业行为危害性相当大,损害消费者利益,破坏社会经济秩序,阻碍商业现代化、规范化的进程.下面根据有关史料,将不道德商业行为举例介绍如下:首先说一下冒牌.在不道德商业行为中,冒牌是一种较普遍的行为.冒牌主要有假冒名厂名店招牌和假冒名牌货两种.名店的招牌往往很吸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