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明清时期商业总体趋于发达,构成社会经济生活的基本内容和社会体制的重要基础,其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皆为社会体制与文化所承认。帝制体系在明清商业发展中逐渐调适,由一定程度的限制,转为放任,甚至鼓励,直到实现与商业繁荣之间相互需求、支撑的结构,国家参与商业的程度也趋于加深。帝制体系与商业繁荣间的基本契合,提供了明清商业一定程度发展的条件,扩展了国家财政收入来源,也强化了帝制体制的经济基础。明清商人也在这种环境中与帝制体系交融,呈现为绅、商、地主三位一体的精英人群,构成社会支配阶层演变的一个侧面。此种契合关系的另一面,是商业较大幅度地被纳入帝制体系控制范围,市场经济难以充分自由地演变,商人也在此环境中异化为帝制体系的社会基础。明清商业与帝制体制契合发展的复杂局面,与一般所说的早期资本主义在经济上虽有若干相似处,但总体上并未进入同一社会演变轨道。
简介:关于蒙古族传统商业思维方式的研究,是蒙古族传统经济学、哲学等学科研究的空白,特别涉及交叉领域的研究,难度比较大。但与蒙古族传统商业思维方式研究相关的经济学、哲学(思维方式)等领域,取得了一些成果。在经济学领域,研究者先后出版了《蒙古族经济发展史》、《蒙古族经济思想史》和《蒙古族商业发展史》,并发表了一些研究论文。在哲学领域,研究者出版了《蒙古族传统理论思维》(蒙古文)、《蒙古族传统形象思维》(蒙古文)。另外,笔者就蒙古族传统思维方式、法制、经济、文学以及哲学思维方式等方面发表了十余篇论文。上述研究成果为开展蒙古族传统商业思维方式研究打下了一定理论基础。
简介:在商界中,良莠不齐,在许多义商以信义著闻于世的同时,也有大量坑蒙拐骗,为社会所诟病的现象存在.有以囤积居奇,买空卖空,掺杂作假,操纵物价等方式扰乱市场,来牟取暴利的大奸商;也有搀售低货,高抬物价,混用伪币,礼貌疏脱,言语侮谩的街头小贩,如号称“老虎”的估衣摊,玩弄鬼把戏的卖布头者,坑人的绸缎摊,卖“过街烂”鞋的“低头斋”,巧设骗局的钟表摊,出售“砒霜酒”与“鸽粪酒”的酒店,生产“什锦牌香烟”的“快手公司”等等.这些不道德的商业行为危害性相当大,损害消费者利益,破坏社会经济秩序,阻碍商业现代化、规范化的进程.下面根据有关史料,将不道德商业行为举例介绍如下:首先说一下冒牌.在不道德商业行为中,冒牌是一种较普遍的行为.冒牌主要有假冒名厂名店招牌和假冒名牌货两种.名店的招牌往往很吸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