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简称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1970年9月至2012年8月,中国大陆和台湾、日本学界针对钓鱼岛历史问题,进行了长期研究,取得了重要学术成果。关于中国大陆的研究综述,主要有李国强《近10年来钓鱼岛问题研究之状况》(《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2年第1期),刘中民、刘文科《近十年来国内钓鱼岛问题研究综述》[《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1期],张彩霞《2000年以来大陆学界对钓鱼岛问题的研究现状分析》(《台湾研究集刊》2012年第3期)。关于日本方面的研究综述,主要有张植荣《日本有关钓鱼列屿问题研究评述》(《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2年第1期)。回顾钓鱼岛历史问题的研究状况,分析中日学者争论的焦点,是一项重要的学术工作。为此,笔者不揣浅陋,对近40多年来钓鱼岛历史问题研究状况展开深入探讨。不当之处,尚祈海内外方家批评指正。
简介:<正>在国际社会,围绕南京大屠杀问题的争议,有两种不同的性质:一种是南京大屠杀究竟存在与不存在、对南京大屠杀事实承认还是否认的争论;另一种是在承认南京大屠杀事实的前提下,对有关的一些问题进行实事求是的学术探讨.前一种争论,实际上是一切有良知的学者和人们对极少数日本右翼分子的斗争,对否定侵略历史与罪行的翻案逆流的反击.本文论述的问题属于后一种性质,系对那些在承认南京大屠杀事实的前提下,出现的不同见解,提出自己的看法.一、关于南京大屠杀的称谓对于“南京大屠杀”这一称谓,长期以来,事实上已为国际社会广泛接受.早在抗战胜利后,中国军事法庭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时,就将“南京大屠杀”定为专案进行审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其《判决书》中,还专门列有“南京大屠杀”一节.中国在1985年8月建立了“侵华日军南京大
简介:19、20世纪之交,美国进入工业社会,科技发明、城市化和新闻业的发展影响了传统的隐私状况。催生了新的隐私诉求。新闻报刊无度地侵犯私人生活,引起美国中产阶级精英人士的不满,在他们之中形成了一种"私人生活不受打扰"的个人权利观念。然而在具体司法实践之中,这种权利观念并未被普遍接受。纽约州上诉法院在1902年"罗伯森诉罗切斯特折叠纸盒公司案"中,明确拒绝了隐私权的存在,引起了社会的不满,促使纽约州通过了保护隐私的州法令。此后,在其他州也相继出现了支持隐私权的判例和立法。不过,最终形成的隐私权利偏离了原先的构想,仅仅禁止盗用姓名、肖像和照片的行为。这一结果,根植于世纪之交美国社会对言论出版自由的重视、大众社会与阶级分化的形成、财产权利和个人权利的冲突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