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新世纪以来中央和地方实施了专门扶持发展的政策,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呈现出经济发展、生活改善、民族团结、社会和谐、边防巩固、睦邻友好的大好局面,成为我国民族工作战略性安排的一大亮点。本文在对10年扶持人1:7较少民族政策回顾总结的基础上,对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政策的实践程度进行了总体评价。文章指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政策还面;临许多亟待完善的问题,并对发展和完善人口较少民族扶持政策提出了若干思考。
简介:在晚清流亡日本时期,梁启超在多数时间内对于中国国民是否具备立宪国家国民所应具备的智识和道德能力,都抱有怀疑。梁对"人民程度"问题的看法,先后经历了亡日前期、中期和后期三个阶段的发展。在后一个阶段,即从光绪三十三年至辛亥革命爆发,梁一方面积极主张迅速召开国会实现君主立宪,一方面则对"人民程度"问题,拥有了一种更为现代、复杂和辩证的认识,尤其是对各种宪法制度本身对"人民程度"问题能予以一定程度的消解或规避的认识。梁启超对"人民程度"问题的思索历程,体现出儒家传统中高度精英主义的思想倾向,以及该传统之一元论和唯智论的思维方式,在遭遇政治现代性时,所呈现出的复杂命运。
简介:一本文所谓的“法律规范功能的原则性”是指:法律规范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因其功能需要在逻辑结构上由合理的若干要素构成的必要性。本文所谓的“法律规范表述的灵活性”是指:法律规范在具体的法律条文表述上因避免重复表述的简约原则的需要而表现出来的多种可能性。因此,我们既不能以法律规范表述的灵活性来否定法律规范功能的原则性;也不能以法律规范功能的原则性来否认法律规范表述的灵活性。任何事物的结构都是为其功能服务的,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也不例外。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究竟应由哪些要素构成?这需要研究法律规范的功能方可求解。由于法律规范是反映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由有权立法的国家机关创制的,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定人们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的行为规范。可见,法律规范是统治阶级实现其意志的手段,但统治阶级实现其意志时又受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因此统治阶级实现其意志的手段──法律范规的适用也是有一定条件的。由于法律规范是一种行为规范,它必须规定人们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即必须规定人们可以怎样行为,应该怎样行为和禁止怎样行为的行为模式。法律规范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创性,对遵守或者违反?
简介:前日,李培林说:到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的硬性要求和总体进度还相对滞后。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10月,全国第二轮省级志书规划2529部,出版455部,完成率为17.99%:地市级志书规划388部.出版177部,完成率为45.62%;县级志书规划2950部,出版1580部,完成率为53.56%。完成《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确定的任务时间还有四年,四年时间一晃即过.各地需要全面把握第二轮修志的完成进度.分析影响进度的主要问题并解决问题,真正做到以问题为导向.指引工作方向:以问题为导向,倒逼工作落实。
简介:在首届新方志编纂中,大多采用的是章节体,在续志编修开始后,一种虚设层次少,主题鲜明,类目清晰,结构灵活,文字精炼,信息含量大,方便检索使用等特点的体例逐渐得到方志界不少专家、学者的认同,此种体例即条目体。安徽蚌埠市志办公室汪耕汉在《条目式是新志书编纂的理想形式》一文中论述了史志编纂的3种主要形式一章节式、辑录汇编式和条目式,认为①章节式的编(篇)、章、节的次序不容混乱,它们之间的关系受时期先后和前因后果的制约,因而是论述历史发展规律的史书编纂的理想形式;②辑录汇编式的特点适用于文献汇存,就全书结构来看没有著作性,不适于志书的整体编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