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最近,一件刑事判决案件引起了国内从事马戏表演的团体和业者的强烈关注。2016年5月至7月,河北吴桥国豪马戏团从安徽宿州市运输动物(虎1只,狮3只,黑熊1只,猕猴1只)至辽宁省沈阳市演出,因其没有办理动物运输证,团长李荣庆、副团长李瑞生于2016年7月29日被沈阳市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9日经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6年12月28日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以非法运输珍贵、
简介:案情介绍河北沧州东光县国豪马戏杂技艺术团(下称“马戏团”)成立于2015年8月5日,持有杂技经营许可证。李瑞生、李荣庆分别系马戏团的团长和执行团长。2016年5月末至7月末,为进行马戏表演,二人在未办理运输野生动物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将租借的具有驯养繁殖动物许可证的安徽省某马戏团的老虎1只、狮子3只、黑熊1只、猕猴1只从安徽省宿州市运输至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2016年8月底,二人因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一纸动物运输证,换来10年刑期
行政处罚更为适宜,判刑10年值得商榷——对马戏团团长因非法运输野生动物获刑案件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