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统一律制既不必要也不可能采用何种律制应该因乐制宜“我国目前应当推行哪一种律制?”建国以来有关律学的论著中,提出这一类问题加以论述,或是以这一类问题为前提进行论述的,不算罕见。不少同志发表过各种见解。就我国三种主要律制——三分损益律(五度相生律)、纯律和十二平均律的范围内而言,粗略来说,有的主张十二平均律,有的主张纯律,而单纯主张三分损益律的似乎未见。近年来,由于律学探讨的深入,或从表现民族传统音乐思维的特点着眼,或从多声部音乐的谐和着眼,或兼从多声部谐和与转调的需要出发,或从音乐实践历史与不同律制应用的“辩证统一”出发,或从某一定范围的音乐表演艺术的需要出发,等等,在上述三种主要律制的基础上,又提出了各
简介:庄曜教授,1955年出生,1977年考入位于兰州的西北师范学院音乐系,成为恢复高考后的第一届大学生。1982年,他以优异成绩本科毕业后,即分配到青海师范大学音乐系担任理论作曲专业的教学工作。1986年,他考入南京艺术学院音乐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攻读硕士学位,师从茅原教授、徐振民教授主攻音乐作品分析和音乐创作。1989年以优异成绩毕业,取得上海音乐学院颁发的硕士学位,随即留校,担任音乐系作曲专业的《作品分析》、和整个音乐系《西方音乐史》课程的教学工作。2000-2005年,分别担任过南艺音乐学院、演艺学院领导职务,现任南京艺术学院传媒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