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日益繁荣的市场经济给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人们财产形式日趋多元化,进而公司出资方式也要求愈来愈趋向多样化。除了传统的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方式以外,实务过程中还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出资方式,例如以股权、债权、劳务、商誉等作价出资。由于我国《公司法》中有关出资方式的条文稀少,内容笼统和缺少可操作性,需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出资标的物的范围和各种出资方式可能涉及到的问题。文章对不同出资方式实际操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几点对策,明确实务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我国公司法规定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等法律、法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