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第一章再过一个星期,我就可以出狱了。2009年,我因为故意杀人罪被判入狱,算算,到今天已经整整十八年了。十八年是个什么概念?这么说吧,如果有来世,我在当年被执行了死刑,那么现在,我就在世界上另一个家庭重新长大成人了。可事实是,我没死,并且活到了重归社会的这一天。重归社会,哦,这值得高兴吗?也许吧。只是,真的有这个必要吗?其实,在进来的那一天,我就已经给自己判了死刑。我这样做,并不是因为我像法官宣判的那样,犯了不可饶恕的罪孽。事实是我没罪,但这并不妨碍我赎罪。
简介:(一)26年前,第十三中学校会。热烈的掌声中,读初一的聂延进晃着瘦小的身子跑上领奖台,从校长手中接过年级第一名的奖状。这是一张稚气未脱的圆脸庞,我们从他清澈的眼睛里看到的只是局促与腼腆。校园里又脏又乱:教室破碎的窗玻璃;被拦腰折断的树苗流出自己的血液。四处张贴的大字报。个头稍高一点的那些孩子们的脑筋集体短路,他们在热血沸腾在振臂高呼在撒野在“革命”在激动;个头低一点的聂延进和他的小伙伴们带着惊异与委屈被赶出了校门。他是喜欢读书的。父母从小就告诉他人有学问才会有出息。是那个时代夺去了他继续学习的机会,这也许是他一生中最遗憾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