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全球环境持续恶化的原因是国际环境法缺乏保证执行、遵守和争端解决的有效手段。国际环境法律责任在主体、调整范围、适用领域、归责原则等方面的巨大发展,强化了国际环境法的效力,彰显了国际环境正义,使得环境领域的国际条约得到遵守和有效实施,弥补了传统国际关系理论和国际环境法理论的缺陷。
简介:<正>顾骧在《柔橹轻帆忆江南》(《当代文坛》1991年1期)一文中指出:“五·四”以后的一、二十年间,浙江一地涌现了一批文学大家。其中有文坛巨擘鲁迅、茅盾,有郁达夫、刘大白、夏丐尊、夏衍、艾青……见诸现代文学史的就有四十余人。这就不能不使人思索地理环境与文化生成的关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研究文学现象时,是注意到了这个问题的。1890年,恩格斯在给爱因斯特的信中,论及挪威文学,就考虑到了地理环境因素。他批评爱因斯特只是机械地从阶级关系考察文学繁荣的社会原因,而排除了其他条件。他注意到了斯堪的那维亚这个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对19世纪末叶挪威文学繁荣的影响。地理环境构成人类生存的基础和文化创造的前提:历史和文化的发展,不能摆脱人类在时间、空间上
简介:20世纪90年代以降,不少学者开始关注大众传媒与文学的关系,于是,报刊、杂志、书局、稿费等所建构起来的现代文学制度及其对文学发展的深刻影响成为学界的热门话题。但是,既有的研究在我看来并非是一种“完成时”的样态,这其中至少有两个问题还有待我们进一步地深入:一、大众传媒的普及不仅推动了中国文学的现代转型,而且也在新的层面上进一步‘解放”了文学;但是,大众传媒是一个相当宽泛的概念,已有的研究大都局限于纸质的传媒,而机械电子传媒技术的日益廉价给予文学的影响就是一个未曾充分展开的话题。比如,电影的进入对现代话剧所生产的影响就是一个还需要纵深展开的课题。二、既有的研究更多地集中在叙事类的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