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甲骨卜辞时期,个体事物主要有“数+名”、“名+数”、“名,+数十名,”三种计数方式,“名,+数+名。”是“名+数+容器量词”、“名+数+集合量词”类推的产物,拷贝型量词是个体量词的最初形式。西周以后,拷贝型量词被一般名量词替代,量词观念开始建立。量词产生后,在不可数名词的数量结构的类推作用下数词后面添加量词成了一种规范。汉语“数+量+名”结构由不可数名词的计数结构“数+量+名”类推而来,同时也是汉语内部自我调整的产物。两种不同的语序“数+量+名”和“名+数+量”基本语义相同,均可用于计数和描写,只是表意的侧重点有所不同而已,但这种区别仅仅是倾向性的。因此,“名+数+量”和“数+量+名”具有相同的话语功能。
简介:语言根植于我们对外部世界的感知,同一社会文化群体的成员在语言交流的过程中,有着共同的言语行为习惯,运用了约定俗成的语言模式、语法规则和能反映特定思维模式的词汇和句型,这些因素形成了语言使用者表达客观世界的一种独特方式和世界观.社会与文化的关系,犹如鱼与水的关系,因此社会文化、风俗习惯以及人们的价值观念就是该语言反映的基本成分.“理据”作为事物现象所以得名的道理和依据,反映了语言符号的能指和所指之间的可论证关系.Ulmann(1962)认为,词的理据性主要有三类:1.语音理据;2.形态理据;3.语义理据.汪榕培老师将词源理据作为一个补充,张维友老师提出了词汇具有文化理据.基于语言符号既有任意性,又遵循着约定俗成的法则.从社会语言学的角度,语言的词汇、形态和句法的形成,无不记载一个民族的社会状态、政治模式、经济文化信息,文化理据的认知既建立在词的形态结构上,或叫词外理据(郭佳).因为词与语法是不可分割的,显性的,且英语的句法结构反映出英美人思维的客观性和理性;文化理据的认知还建立在词的语用功能上,词义的变化因文化模式、民族情绪、群体特征等等社会因素的变化而变化,通过隐喻或转喻等方式实现.因此,词汇学课堂应成为创建语言和文化关系的重要实践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