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物”字在汉语里是个常用词,也是个多义词。《辞海·语词分册》“物”共列了7个义项,新版《辞源》列了8个义项,《汉语大词典》增加到14个义项,《王力古汉语字典》也收了7个义项,但都无法用来解释以下例句中“物”的具体所指。请看在唐人吴兢编著的《贞观政要》一书中出现的这个用法颇有点奇怪的“物”字:①疏奏,太宗甚佳之,赐物百段。(卷四)②思廉时在洛阳,因寄物三百段,并遗其书曰:”思卿忠节之风,故有斯赠。”(卷五)③太宗曰“《易》云:‘劳谦,君子有终,吉。’诚如卿言。”诏赐物二百段。(卷六)④每见一人初降,赐物五匹,袍一领。酋长悉授大官。(卷九)而且,“物”的这种用法也不独见于此书,在其他中古文献中也曾有出现,如:①杨帝即位……资物五干段,以赐赤土王。(唐·魏激等撰(隋书·南蛮·赤土》)②帝大悦,赐骏等物二百段。(同上)③沙体略……卒,上为废朝三日,遣太常吊祭焉。赠物五千段。《隋书·北狄·突厥》以上各例均谈到唐太宗或中土王朝对大臣或“四夷”的赏赐,其中的“物”在这里具体是指的什么东西?方一新先生著有(东汉魏晋南北朝史书词语笺释),但未收“物”字;江蓝生、曹广顺先生编有专门辞书...
简介:<正>"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否定之否定的匀齐的排句,增强了肯定的力量,构成了感人的气势。它充分地表达了人民群众乐于生活在太平安定的环境之中的美好愿望,它充分地表达了人民群众乐于生活在长治久安的环境之中的美好的愿望。"立片言以居要,乃一篇之警策",这就是《治平篇》开端句的修辞特色。本文作者洪亮吉(1746—1809),清朝阳湖(今江苏常州市)人,是当时著名的学者。1773年即乾隆58年,他写了《意言》、《治平篇》等重要的政论文章,比较系统地说明了他的人口学思想。"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他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