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足协根据《国家体委关于试行教练员培训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国家体委科教司的直接指导下,自1989年12月15日至1995年1月12日共举办了五届全国足球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班,经过资格审查和考核,先后有134名教练员获得了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1995年还将举办“八五”期间最后一轮教练员岗位培训班.根据足球运动规律和竞赛特点,足球高级岗位培训班,每年(届)分两阶段进行,即夏季1个月,主要讲授足球专项理论、实践;冬季1个月,主要讲授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运动医学、运动生物化学和运动训练学.考虑到目前我国足球教练员的比例和部分教练员在岗难以脱产学习的实际情况,中国足协规定凡1990年以后参加过国际足联、亚足联(含参加在巴西教练员训练班)教练员培训班的教练员,继续完成基础理论学习,并通过考核,承认其完成4年轮训一次的任务,具有上岗执教的资格.
简介:为了适应现代竞技体育发展的客观要求,日本、德国、英国建立了教练员培训制度,认真分析和研究他们的培训模式,借鉴其经验,将有助于我国教练员岗位培训的完善和发展.日本教练员的培训模式日本教练员的培训,由日本体育协会统一领导,各单项协会具体实施本项目的教练员培训.这项培训制度,始于60年代初,完善于80年代末.以1964年东京奥运会为契机,着手设计教练员的培训制度.1965年在“提高竞技水平委员会”内设置了教练员研修委员会,并制定了教练员的培训制度.尔后陆续举办过一些项目教练员培训班.1988年正式实施文部大臣认定的《公认体育指导者制度》,这就更加完善了教练员的培养制度,提高了对教练员的要求和社会地位.日本教练员分为初级(C级)、中级(B级)、高级(A级)3个等级.对教练员的要求首先是具有专项运动的基本技术和提高专项技术水平的指导能力,随着教练员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