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被害人保护在当今的刑事诉讼改革中备受关注,而研究被害人保护其首要基础问题就是刑事被害人在诉讼中的地位。被害人诉讼地位又和被害人诉讼权利紧密相关,其中诉讼地位是诉讼权利的基础。明确刑事被害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对我国的刑事诉讼理论研究和指导司法实践实现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被害人诉讼地位的含义入手,通过研究被害人诉讼地位的历史演进并从中发现被害人诉讼地位的理论发展,了解国外刑事诉讼制度中被害人地位的最近发展进程和相关权利保障方式,从中加以对比借鉴。我国最新的刑事诉讼法中已经将刑事被害人认定为当事人,但是在理论界,关于我国刑事被害人的当事人地位还存在一些不同意见。探寻我国被害人制度的缺陷和不足并加以补充寻求解决仍是我国法学界要面对的问题。
简介:小额诉讼制度应该是一种不同于简易程序的独立的诉讼程序,它以效率和公正作为自己的价值目标,既降低了诉讼和司法成本,减轻了法院的压力,又降低了诉讼门槛,维护社会稳定。但小额诉讼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立法方面主要表现为,缺乏科学的制度定位和程序设计,没有合理的适用标准,实行一审终审制缺乏救济途径。司法方面主要表现为,未确定明确的运行程序,未设立统一的审理机构,缺少具体的操作规范,较低的诉讼门槛会导致当事人滥用诉权。要解决这些问题,完善小额诉讼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明确其适用范围;设立独立的小额诉讼程序,明确其内部程序设计;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进行限制,防止诉权滥用;还要设立完善的救济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