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大多数时候,我们只是平庸地活着。这种平庸已经到了可以忽略一切的地步。这种心态,实际上因信仰缺失,梦想与现实的落差,物质环境的窘迫,还有应有权利的处处受制等多重因素挤压出来的。当代大学在整齐划一地进行着流水线生产,力图按规格制造出一批循规蹈矩的学生。信仰和理念被弃置阁楼,个性发展被无情地束缚,可是我们不想抗争,也无力回避。我们茫然地生活着,我们的视线专注在考研、出国、工作上。一些因不合理开除学生的事件由于媒体的热炒迅速引起社会关注,但又多以不了了之尴尬收场。多数小事件引发的冲突仍然在抱怨声中安然重演了一年又一年。本期就“大学生权利”一词走访了一些在校的年轻人,答案多为无奈,但很多人中肯地表明,权利的普及是一个慢慢发展的过程,需要多方的努力。
简介:罪犯减刑在多年的司法实践中已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做法,但也暴露出诸多问题与不足。历来理论界对减刑权的归属问题上有审判权与行刑权之争,减刑权作为一项行刑权,在现实归属于法院管理,法院作为量刑权的专职机关兼顾行刑权,势必影响其功能的充分发挥;减刑适用条件不合理;减刑比例规定人治化;罪犯在减刑工作中应有的权力得不到保障等问题存在,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和设立减刑制度初衷。因此,在现实工作中,减刑权应归属于监狱执行机关;减刑权的具体操作应有利于罪犯改造与提高司法效率;减刑条件设置应趋于合理可操作性;加强司法监督,保障罪犯权利,完善罪犯权利救济途径等。总之,完善法制体制,加强刑罚执行专项化,积极尝试创立新型合理监狱制度,加强多方位监督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