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基本法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并决定基本法于1997年7月1日起实施。香港特区基本法是中国的基本法律之一。1985年4月1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负责基本法的起草工作。同年6月18日会议通过了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人员名单,该委员会中各方面知名人士和专家共59人组成,其中香港委员23人。”1985年7月1日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正式成立并开始工作.在历时4年零8个月里.共召开全w上议9次,各专题小组会议73次。同时,还成立了由180名香港各界各阶层代表组成的基本法咨询委员会,作为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