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新机遇带来新矛盾随着广电改革的深入,过去悬而未决的深层次问题显现,同时,伴随国家整体经济制度的变革,广电的制度环境也在发生变化.主管部门着力推进广电业的产业发展,设想"把电台、电视台、广电集团(总台)的除新闻宣传以外的社会服务类、大众娱乐类节目,特别是影视剧的制作经营从现有体制中逐步分离出来,按照产业发展的方向和现代产权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公司,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对于产业经营前景比较好、具备企业化运作条件的如体育、交通,影视、综艺、音乐、生活、财经、科教等频道频率,在确保频道频率作为国家专有资源不得出售,确保节目终审权和播出权牢牢掌握在电台电视台手中的前提下,经批准可以组建公司,探索进行频道频率的企业化经营".[1]通过合资、合作,大量业外资本获得了进入广电行业的机会,广电业的发展获得前所未有的机遇.但伴随新机遇出现了很多新的矛盾.
简介:全世界的广播电视机构,在管理体制上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模式:国营台、公共台、私营台.现在国内电视台均由过去单一的展示或播放平台,转变成一个多频道并存的集合体.这些频道的产生是受了营销学市场细分理论的启发,而且它们各自所触及的场域与空间以及相互之间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在媒介传播领域内,以上的叙述或者说判断应该说已经成了人所共知的常识,并且它们意义的叠合似乎已经在语义上覆盖了'电视公共频道'所传达的范围.但是,如果我们仅仅只是具备诸如此类的固有常识,而对国内电视台公共频道的渊源与运作的实际状态缺乏细致、真切的调研和观察,那么,我们对'公共频道'的概念所作出的解读肯定不得要领.这显然不是一个偶然的现象,它意味深长,我国在社会转型期的大背景下所进行的电视管理体制改革的某些具有本质性的征候,于此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