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如何界定?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按机构整体划分。划分的主要依据是医疗机构的经营目的、服务任务,以及执行不同财政、税收、价格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实际运营中的收支结余只能用于自身的发展。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政府不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2.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并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这两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也可提供少量的非基本医疗服务;营利性医疗机构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医疗服务项目。3.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同级政府给
简介:律师简介:姚子奇,陕西九州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原籍北京,他出生于一个军人家庭,三岁时随父母来到西安。1975年中学毕业,后进入陕西电影机械厂,做了四年零九个月的机械工人。1977年我国恢复高考,姚子奇幸运地考入陕西经贸学院法律专业,成为文革后首届法律专业毕业生。1982年大学毕业后的八年间,他在陕西省警官学校任教并担任法律教研室主任.自1985年起,姚子奇在西安市第一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1991年起在西安市涉外经济律师事务所(现陕西九州同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至今.期间,姚律师曾于1990年在西安外国语学院脱产学习英语并于1991年赴新加坡在当地律师事务所和法院进行长达数月的交流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