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保险消费者权益辨析何谓消费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即消费者为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对象。它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社会组织。而保险消费者则是指购买保险并受保险单保障的对象。它可以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为什么他们可以称之为保险消费者?这是因为:
简介:保险代位求偿权作为财产保险中独有的法律制度,既是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产险公司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正确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被保险人应切记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放弃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简介:居民持币是保险赀收入的重要来源,居民持币量的增加是把消费基金转化为保险积累,广泛开办分散的保险业务,扩大服务领域的经济条件。我国经济发展,居民的货币收入不断增加,为保险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可靠的基础。研究居民持币量与保险业务的关系,对于科学分析保险业务的经济条件,确定保险业务的发展方向,对于保险业务的宏观决策有着积极的意义。
简介:保险行业的独特性构成销售费用市场失灵。运用期望效用分析,揭示保险费用与消费者福利的关系。借鉴纽约费用限制法,防止保险公司粗放式增长损失消费者福利。设立基本规则和行使裁决权的政府费用监管能够有效纠正市场失灵。纽约费用限制法的启示是:费用监管目的明确才可确定监管费用的具体项目和方法;细分费用监管的险种差异;总的原则是费用率随保费规模累计递减,同时考虑公司规模、阶段对费用需求的差异;代理人佣金管理规范,补贴新人;费用监管体现销售渠道差异:定量定性相结合.留出一定的自主空间。
简介:波动性是证券市场与生俱来的特性,从宏观层层而言,一个波动过大的市场将加大整个金融体系的系统风险,并使作为资源配置指标的股份信号产生失真,从微观角度来看,如果股票市场波动性过大,将使投资大众(多数为风险规避者)面临着较大的不确定性,长期则言将对市场失去信心,因此,如何稳定市场一直是各国政府和证券监管机构关注的焦点,1987年全球股市发生大崩溃以后,许多市场设立了断路器(CircuitBreaker),涨跌幅限制(PriceLimit),交易暂停(TradingHalt)等价格稳定机制,希望以此抑制股价的过度波动。
简介:
简介:家庭教育程度与使用卫生服务量相关Lindelow考察了教育在医疗选择中的决定性作用。他的重要前提是,使用医疗服务不只是由一个人自己所受的教育决定的,而是由一种有效教育的概念决定的,后者包括其它家庭成员的文化水平。作者展示了一个代表家庭内教育外部效应的一般框架,并提出了若干具体的、有关不同家庭成员的文化水平影响医疗选择方式的假定。
论保险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与限制
保险代位求偿权对被保险人的限制
居民持币量与保险业务
寿险公司费用监管的理由与方式——基于纽约费用限制法的探讨
涨跌幅限制降低了股价波动吗——来自中国股票市场的证据
参与经济全球化程度较深的新兴市场国家和地区,已经或正在调整限制性的境外投资政策—放松对外直接投资管制成为经济全球化的新特征
家庭教育程度与使用卫生服务量相关 欧盟近两年内将实行统一的医疗保险卡 全球化冲击国家福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