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伙胆大包天的不法之徒,以高息引贷为诱饵,煞费心机,变造单据,将500万元巨额银行存款偷梁换柱,釜底抽薪,“李鬼”堂而皇之地成了李达。假李达又明目张胆地将骗贷的巨款提现瓜分,正当他们得意地获洒挥霍时,岂料好景不长,在警方举起的正义之剑下原形毕露,真相大白。宜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1996年,环球笼罩着厄尔尼诺,气候反常。9月下旬,驻西安市草场坡乐高登饭店的陕西中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辰公司)负责人刘军,冒着酷暑前往C县中国农业银行支行(下称C农行)营业部,去取500万元活期存款变更定期存单时,发现这笔巨款被人做了贷款抵押担保,在C农行出示的抵押手续上,中辰公司的’k章,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印
简介:我国经过多年的改革探索于1994年建立起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然而,随着国内、国际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这一制度的缺陷日益凸显;在微观上,人民币汇率水平被人为扭曲,不能形成市场汇率;在宏观上,人民币汇率机制对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国际收支调节构成了严重制约。因此,改革现行汇率机制,避免其对宏观经济产生不必要的冲击迫在眉睫。基于我国的国情,实行完全的浮动汇率制只能作为未来的改革目标,目前应从三个方面对现行汇率制度作出改进:逐步实行意愿结售汇制;扩大会员的最高持汇规模、放宽汇率日波幅限制;建立人民币盯住货币篮制度。
简介:目前,我局进行纳税检查时,在金融单位曾遇到这样的问题:某单位为取得贷款,以房屋作为抵押物,与某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由于种种原因,借款者在规定期内无力还贷,其抵押的房屋根据合同规定,依法归银行所有,以抵顶贷款本息,合同也随之解除,银行将抵押物转入帐内处理。这是一种典型的“以资抵贷”行为。由于各银行会计制度不同,核算科目的名称也不一致,如工行记入“其他资产”,建行记入“待处理资产”,中行记入“待处理押品”,农行记入“以资抵贷”科目。在转帐处理过程中,金融单位将借款者的抵押资产转为本企业的资产,此时,借款者与金融单位的借贷关系已经解除,抵押资产的所有权也随之发生了转移,由借款者变为金融单位。对于逾
简介:1、《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5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发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14号),对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进行规范,并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从2017年7月1日起,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将对存款账户、托管账户、投资机构的股权权益或债权权益以及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或年金合同开展尽职调查。金融机构包括存款机构、托管机构、投资机构、特定的保险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以及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机构,不属于《管理办法》规定的金融机构.无需要开展尽职调查。
简介:<正>浙江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浙财基[1998]54号文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工作,促进缩短建设工期,合理、及时地供应建设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根据财政部《关于收回委托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代行的财政职能的通知》和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单位,从事建筑安装、城市建设开发、工程承包、装饰装璜以及市政工程和房地产开发等企事业单位,需要进行工程价款结算的,均按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第三条建设工程发包和承包双方,应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根据批准的计划、设计文件和概(预)算或招投标的中标书内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订明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造价、工程开工、竣工日期以及材料供应方式和工程价款结算等事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第四条建设工程发包和承包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须经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确认的具有工程预结算审价资格的社会审价机构(以下筒称审价机构)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