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农产品收购、加工企业的税收征管一直是困扰国税部门的重点、难点问题。淮南市国税局通过对农产品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申报纳税分析、增值税税负、销售额、农产品发票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分析,指出农产品企业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法和意见建议。
简介:最近,我们在检查中发现,有些老涉外企业(1993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通过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在取得出口收入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时,由于对有关税收政策不了解,多转出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如:烟台某老外商投资企业主要通过进口免税料件生产出口货物,1998年实现销售收入7000万元.其中出口收入5000万元,当年进项税额为424万元,当年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1163万元。该企业依据(94)财税字第058号文件规定,计算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其计算公式为: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一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计算结果,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优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