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尽管这几年,国家强调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财政部要求全国各地财政部门必须依法理财,但从目前财政法制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看,其在依法理财中的作用仍是十分有限的,受到来自行政、部门领导等各方面的阻力。很多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的领导并没有意识到财政法制工作的重要性,把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依法理财放在嘴上,在实际工作中却抛在脑后。例如:按照《预算法》的规定,预算报告经人大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各级政府未经依法批准不能擅自变更预算。实际中,在预算之外,领导随意批条子、追加资金的事情司空见惯,人大代表并不清楚财政资金真正怎么使用,也无法实施有效的监督。加之财政部门掌管着财权,有求于财政部门的单位很多,出现问题靠行政手段、财权就可以解决,建章立制反而束缚了自己的手脚。因而认为财政法制工作是可有可无的。受这种思想影响,财政法制工作在很多财政部门中属于可要可不要的状况,地方以下这种状况更为明显。比如很多地市财政部门连财政法制的工作机构都不设立,也不安排专职人员做这项工作。自然财政法制工作无人管无人问。可以说,目前我国很多地方财政部门对财政法制工作在财政工作中的作用、它与整个财政工作的关系仍认识不清。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案)》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1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税收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
简介: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工作的基础和灵魂。同时,依法治税也是贯彻税收政策,保障财政收入,确保政府运行和政权的存在,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税收征管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在目前的税收环境中,如何才能较好的推进依法治税呢?笔者认为:一、加强税收法制建设,使依法治税有法可依在现行税收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以《税收基本法》为主体,其他各个单行税收实体法、程序法和不同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完整的税收法律体系,使各项税收活动有法可依。要将现行税收条例经过调研修订完善,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法律;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