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根据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基字11998]4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财务问题补充规定如下:一、关于建设单位设立财务机构问题。凡经批准单独设置管理机构的建设单位或建设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建设单位,应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建设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没有条件设立财务机构的建设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二、经营性项目实行资本金办法后,有关会计核算及报表的编制应按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和(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执行。三、关于在建设期间内,建设项目的存款利息收入和经营性项目的财政贴息资金的处理问题。对1997年底之前
简介:根据财政部《关于编审1998年度国有建设单位财务决算的通知》(财其字[1998]638号)的规定,为切实做好本市1998年度地方国有建设单位财务决算(以下简称“财务决算”)的编制、报送、审查和汇总工作,现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各部门、各区县、各建设单位在编市财务决算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建设财务决算若干意见的通知》(财基率[1996]145号)、“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基字1199814号)及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币地方国有建设单位若干财务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沪财基【1998127号)等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的各
简介: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是考核建设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依据和手段,也是反映用于基本建设各种资金规模和构成的重要信息渠道。为保证基本建设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正确执行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现对本市部分建设单位年度财务决算试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和财政批复办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审计对象。1998年先对有预算内资金投入的市重大建设项目及特种国债转贷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年度财务决算试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和财政批复制度。二、审计内容。对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主要审计“资金平衡表”、“基建投资表”、“待摊投资明细表”、“基建借款情况表”和“投资包干情况表”。重
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有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第三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第四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
简介:对事业单位收支统管,就是将事业单位的预算内拨款和预算外资金收入及其他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事业单位预算在收入上是"大收入",在支出上也是"大斐出".即根据收入情况进行统筹安排支出,既包括原来的预算内支出,也包括原来的预算外支出(非财政拨款支出)。可以说,收支统管既是贯彻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具体体现,又是强化财政职能的重要手段。(一)是适应事业体制和事业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有条件的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依法开展了组织收入活动,逐步改变了单纯依靠财政拨款发展事业的状况,资金来源渠道呈现出多元化。但由于种种原因,对这部分收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