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问: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金融企业发放的中长期贷款应当按照应计贷款与非应计贷款分别核算。对于短期贷款,是否也应遵循应计贷款与非应计贷款分别核算的原则?答: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无论是短期贷款还是中长期贷款,都应当遵循应计贷款与非应计贷款分别核算的原则。当金融企业的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该笔贷款原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同时在表外进行备查登记。收到非应计贷款的有关还款时,应先冲减贷款本金;待本金全部收回后,如有余额再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二、问:金融企业进行利润分配的顺序如何?如何确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的基数?答:《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金融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去年初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作为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作相应分配。金融企业进行利润分配时,首先应当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后,从事存贷款业务、保险业务、证券业务和信托投资业务的金融企业,还应当分别按照规定比例提取一般准备、总准备金、一般风险准备和信托赔偿准备。实现的净利润在作上述分配后的余额再分配给股东或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简介:本文基于金融生态环境的基本构成要素分析了其影响金融主体发展的基本路径.发现金融生态环境对于金融主体发展的影响主要通过法律诚信环境、政府行为与经济基础而实现。在此基础上本文选择2005-2014年我国省级面板数据为样本,区分东、中、西部三大区域.对金融生态环境与金融主体发展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研究发现,金融生态环境的三大构成要素均与区域金融主体发展间存在正相关关系.且三大构成要素中政府行为要素对于区域金融主体发展的刺激效用最大。法律诚信环境次之,最后为经济基础。未来应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实际情况制定与其相适应的政策制度,将有助于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尤其是通过法律制度和非制度性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在规范金融市场、助力金融主体效率提升上具有直接的正向刺激效用;同时应进一步促进中、西部地区经济规模的扩展和产业结构升级,加大本区域与外部的交流,营造更为开放的经济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