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修改后的《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笔者认为,本条款关于偷税罪的定义对于本罪行为在外延界定上存在缺陷,造成司法实践操作上
简介:税务机关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机关,肩负着执行国家税法、为国聚财的重担.各级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享有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每个工作人员手中掌握一定的权力,经常要和权、钱打交道,处在各种矛盾的焦点和糖衣炮弹攻击的前线,容易产生职务犯罪.
简介:<正>2003年5月8日,临泉县人民法院以妨碍执行公务罪判处临泉“艾亭115”妨碍税务执法案件主犯马世春有期徒刑2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临泉县地税局经济损失12417.70元。至此,震惊全省的暴力妨碍税收违法案件顺利结案。2002年11月5日,临泉县地税局张新分局税务人员在下乡执行公务途中,遭遇临泉县文亭镇棉花站业主之子马世春等人的围攻殴打,阻止税务人员进村执法,造成一名税务人员受伤,税款税票丢失,执行公务用车被砸毁。这是全省地税系统近年来发生的一宗最为严重的暴力妨碍执行公务案件,引起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王太华、省委副书记王昭耀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严肃查处。省地税局局长陈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