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西方国家沿用已久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随着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的确立,也将为我所启用。分税制下的转移支付制度,由于其政策性强.弹性大,运作灵活,要想发挥出已为西方国家证明了的宏观调节经济效应,在我国财政收支矛质比较尖锐,区域差异比较悬殊的背景下,其矛盾之多、困难之大是显而易见的。因而,正视国情,超前研究也显得尤为紧迫。对此,笔者认为,要想尽早、更好地启用转移支付制度,必须认真处理好中央与地方、宏观控制与微观搞活、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具体可考虑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实行“五化”管理。一、规范化。规范化就是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数额必须客观、有序。必须充分考虑自然的、社会的、经济的因素的各地方的行政支出
简介:1948年,日本政府通过地方财政法,希望解决无原则地进行中央与地方费用分担的问题,整顿都道府县、市叮村间不同级地方政府经费划分的秩序,最终目的在于建立并强化地方政府财政自主性、自律性及健全性。其后,日本又采纳了美国税制顾问团的建议,于1950年实施了新的地方税制,如废止附加税制使地方税独立化,强化市叮村税源、大幅度增征不动产税及住民所得税等。这些措施,彻底改善了先前紊乱不一的租税体系,奠定了现代、合理的税制。其中,有关中央补助地方财源方式,在补足短缺财源的条件下,经过修正和新设,目前以地方交付税、国库支出金、地方让与税,合称中央让与地方政府财源三大手段。地方交付税、地方让与税属税收形态,地方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