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下称《征管法》)的颁布施行,为税务部门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也规定了部门协税的法律责任。《征管法》第五条规定:“各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第六条还规定:“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也就是说税务机关可以依照税法的规定向有关部门调集纳税人的相关资料做为纳税依据,而相关部门也应依照法律规定提供纳税人的资料给税务部门。如何加强部门协作,成为税务部门所面临的新问题。(一)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调。《征管法》第五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
简介: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我党在新世纪伊始,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而做出的重大决策。深入学习贯彻《决定》精神对于解决好新形势下地税工作面临的各种问题和挑战,抓住机遇,趁势而上,无疑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财政体制发生变化,地方税收应运而生。短短七、八年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总局的正确领导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级地税部门严格按照税法赋予的权力,加强税收征管,认真履行职责,为壮大地方财力,繁荣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在成绩面前,我们更应该冷静下来,认真查摆和反思系统内发生的各种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