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随着我省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民私人建房越来越多,农村建筑市场日益繁荣,拉动了地方经济的增长,也为地方带来了一块可观的税源。但近年来也有不少农民来电、来信、来访,反映一些地方基层单位在征收建筑安装业营业税(以下简称建安营业税)时,存在着向农民建房户直接征收建安营业税、对农民自建房屋行为征税、打白条收税等问题。为了明确税收政策,规范征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最近我们在全省范围内对农村建安营业税征税情况开展了一次调查。一、建安营业税基本情况(一)收入情况2001年,我省共征收农村建安营业税约5100万元,约占全省建筑业营业税
简介: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你局《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铁塔安装业务纳税问题的请示》(冀国税发[1999]152号)收悉,关于工业企业制售安装用于通讯、电信的铁塔如何征税问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工业企业生产销售用于通讯、电信的铁塔同时提供建筑安装劳务,属混合销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的规定,对其取得的货物及建筑安装劳务收入应当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对工业企业异地销售安装铁塔,其纳税地点的确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备注:晋国税流发(1999)41号八月二十四日转发]国家
简介: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是国务院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在各级国税机关的努力下,加油机加装税控装置工作已基本完成。如何对加油站实施有效的税收征管,成为当前税收工作面临的一项主要任务。笔者认为,要做好此项工作,必须解决好以下四方面的问题:一是税控装置的维修管理问题。目前,已加装的税控装置分为企业自购和税务部门委托单位加装两类。对于企业自购的税控装置,出现故障后,由企业自行处理。由税务部门委托加装的税控装置出现故障后(包括人为和非人为原因),由税务部门(或税务部门委托单位,下同)负责处理。在此,笔者认为需要明确以下四个问题:如何界定税控装置的故障属人为或非人为原因?如何对人为原因(包括恶意和非恶意)采取税务处罚?对于非人为原因发生的各种故障,税务部门是否对其负有无限的修理义务,由此发生的维修费用如何分担?因税务机关的原因,税控装置不能及时维修,导致无法对税控装置进行读卡和税收征管,影响加油站的正常经营,由此引发的诉讼如何处理等一系列问题。由此,明确税控装置维修义务,对于规范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都是非常必要的。二是对未加装税控装置的加油站如何整顿或取缔问题。税务机关对已加装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