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财政、农民“双脱贫”问题.是我国现阶段必须加以重视和不断深入研究的问题。农民脱贫是财政脱贫的基础,财政脱贫是社会整体脱贫的关键。因此,笔者以郧西县为例,拟从如何发挥财政职能,优化服务,实现财政、农民“双脱贫”,谈一管之见。一、农民脱贫与财政脱贫的关系。(一)农民脱贫是财政脱贫的基础。对于一个以农业为主的贫困地区来说,农民脱贫不仅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农村的繁荣富强,而且是财政脱贫的前提和基础。二者休戚相关。改革20年来,郧西县财政脱贫伴随着农民脱贫经历了四个不同阶段的变化。第一阶段从1978年到1984年。由于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责任制,加上国家较大幅度提高副产品价格,是农民收入增长最快的一个阶段。7年间,农民人均纯收入由51元增加至207元,平均增幅43.7%。同期财政收入由1978年的358万元增加到1984年的392万元。财政
简介:我国自1994年进行财税体制改革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也都相继实施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建立了独立的国税、地税征收管理机构,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税种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划分,以此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入和支出范围,真实实现了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从7年来的实践看,基本上达到了改革的目的,成效是巨大的。但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区、各行业的情况千差万别,在实施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问题,给长期依靠财政补贴过日子的贫困地区的财政建设经济发展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措施以促进贫困地区财政建设与经济发展是急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