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98年以来,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一切政府机关都要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总要求,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的有关具体规定、要求,以推行执法责任制为龙头,切实推进依法治税,促进了全省国税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首先,抓思路,确定系统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1998年初他们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税收法制建设的意见》、《关于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山西省国税系统税务执法责任制(试行)》,明确了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必要性、意义和目标、范围、对象以及方法、措施,原则性地规定了执法责任的划分和执法责任追究,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层层建立和落实
简介:一、税收执法责任制势在必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是指在依法确定税务人员税收执法资格、岗位职责和相关工作规程的基础上,对税收执法质量进行评议考核,对执法过错行为予以责任追究的一种监督制约制度。(一)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必要性党的十五大提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国税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执法部门,建立并推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1、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是依法治税的需要。依法治税,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是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我国加入WTO后,国际环境向我们提出了税收管理法
简介: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国家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税务部门作为国家的行政机关,就必须依法征税。如何做到依法征税,如何推进依法治税?山西省长治市国税局以治内为主,把推行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重点,着力解决执法不严的问题,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主要做法一、建立完善的执法制度,解决税务执法责任的“焦点”问题坚持依法治税需要征纳双方的共同努力,但核心和关键,却是处于矛盾主导地位的税务机关的依法行政。长治市国税局从规范执法行为入手,着眼于税收法制建设,着力构建以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体的法治体系,为推行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健全机构,完善税务执法
简介:部内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财政部门是财税法律法规的起草者和执行者,肩负着普法的重要职责。为健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扎实推进各级财政部门全面履行财政普法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财政部门普法任务,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财政法律意识和对财政法律法规的认知感、遵从度,为财政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与财政管理实践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坚持上下联动、密切协作,坚持创新方式、注重实效。
简介:为扭转组织收入工作的被动局面,我局党组一班人紧紧围绕组织收入这一中心工作,以推行《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契机,加强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收管理。我们认为实施执法责任目标,落实执法责任追究是推行《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把整章建制、明确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列为全局“双重点工程”,以此为主体,全面推行《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主要做法有三:一、坚持“四个到位”,确保“双重点工程”的深入开展。近年来,在推进依法治税的进程中,我们全力解决税收基础工作中“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等问题,如把执法责任制贯穿于征收管理规程中的各个环节,在全局范围内深入开展了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的双重
简介:为确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贯彻落实,根据税务系统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按照“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促进税务机关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参与和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措施,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