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工程施工过程中往往牵扯到工程变更,在工程变更使得涉及的工程细目单价不合理或者不适用的情况下,承包商应当按照施工合同文件中相关条款赋予的正当权力,在施工合同文件约定的时间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重新定价意向,报请工程业主审批。否则,承包商将丧失依据施工合同文件相关条款所能够获得的正当利益。本文通过一项工程变更的真实案例,分析了承包商失误的原因。
简介:近些年来,各种媒体中关于所谓'价格战'的报道不绝于耳,涉及范围从家电、通信、航空、房地产到轿车,从明折到暗折,从厂家到商家,尤其是逢年过节,各种折价促销更是令人眼花缭乱。我国正处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人们对价格战,特别是在短缺时代已经过去、'相对过剩'成为市场常态下的价格战尚不熟悉,因而对'价格战'的认识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关于价格和价格战价格应属于市场经济的范畴,因为市场经济的基础是普遍的社会化分工,有分工就要交换,有交换就得存在价值比较的尺度——价格。价格就是用货币单位来衡量所交换物品的多少。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对价格现象的认识在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