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95年甲企业与乙企业(均为非金融企业)签订联营协议,约定由甲企业向乙企业提供资金若干万元,由乙企业负责经营某项目,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后乙企业向甲企业返还所提供的资金,并支付所提供资金的15%的利润。合同签订后,甲企业按约定向乙企业提供了资金。合同到期后乙企业不但不能向甲企业支付利润,就是本金也没能偿还。为此甲企业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乙企业返还所提供的资金,并按合同支付利润。法院经过审理,认定甲乙两企业所签订的联营合同无效,判决乙企业向甲企业返还其所提供的资金,收缴约定支付的利息,并对乙企业处以银行同期利息的罚款。法院之所以这样判决,是因为甲乙两企业之间
简介:在幽静的咖啡馆里,企业家与银行家像情人约会似地相对而坐,此时他们心里想着各自的问题。企业家想:“他究竟能贷给我多少钱?”银行家想:“他值得信赖吗?”几杯咖啡过后,企业家和银行家起身握手,他们寻找到了双方都能接受的价码。企业家如释重负地走出屋子,满脸带着微笑;而银行家似乎略有所思,真正的担忧开始了。银行家的担忧自有他的道理,而企业家没有想到的是自己多年后的“下马”一直可以追溯到这次咖啡馆的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