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日,灵武市政府针对中央扩大内需项目实施情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作出部署:一是由市财政局负责。在2009年财政预算中将每个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予以安排。并根据项目实施足额拨付到位。二是在财政设立新增中央投资项目专户,确保各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三是进一步明确项目实施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实施、项目资金的使用负全部责任,并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跟踪监督,财政部门负责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资金拨付程序拿出具体办法,规范拨付程序。四是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组织专门力量,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实施实行全程跟踪监督.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定期将项目进展情况书面向纪检监察部门汇报。五是由监察局牵头,发改、财政、审计参与,对查出的问题逐项进行检查纠正、认真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