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2年11月8日,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这标志着“国家所有,分级行使产权”的新体制,将取代已实行50多年的国有资产“国家统一所有,地方分级管理”的模式。2003年3月6日,国务院正式就机构改革方案向全国人大十届会议作出了报告和说明,两会后的北京东城区安外大街56号,17号楼的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办公大楼前的牌子将换成“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这场即将进行的自上而下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表明我国的国企改革开始步入“深水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