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司制的核心是公司治理结构,而判断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与否的关键是看董事会能否充分发挥作用。根据公司治理结构的原则.董事会具有信托作用,作为被选择的股东代表,董事会被期望用它的诚实和能力去审视公司的战略计划和重大决策,并且根据全体股东的利益去监督和监控公司的管理层。但从国内外的情况来看,董事会功能的弱化却正在成为一个普遍性问题,由于我国的公司制改革仍在进行当中,这一问题表现得尤为突出。在英美等发达国家的企业中,通过建立独立董事制度较好地解决了董事会功能弱化问题。因此,我国的上市公司有必要借鉴国外独立董事制度的成功经验加强和完善董事会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