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手记之四]年薪=贪污?据报道,河南省睢县新世纪纸业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1991年建成投产。由于建设周期过长,银行贷款利息沉重,经营管理不善及技术力量薄弱,投产后负债累累,亏损严重。职工工资不能正常发放,濒临破产。1995年白云松出任公司总经理,对公司大刀阔斧的改革,扩大企业规模,进行技术改造,实行“买断式极限成本”管理,并实行全员岗位技能工资制度和厂长年薪制,工资收入与经济效益挂钩,公司规定各分厂的年毛利润和不同的职工工资提取比例,各分厂厂长完成规定的年目标毛利润后分厂厂长年薪的平均数计算。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公司当年即遏制了亏损,比后不断减亏,上缴国家的税金逐年上升,2001年1至7月,公司上缴税金180万元。企业规模扩大4倍,产量由原来的不足5000吨上升到23000多吨,职工工资由不能正常发放,到不欠职工一分钱,人均月工资由五年前的280元增加到现在的640元。按照当初企业规定的分配原则,1997年和1998年,白云松及公司的其他副总经理、各分厂厂长12人共领取薪金351044元,最高的一厂厂长两年领取76228元年薪,白云松的年薪位居中间,两年共领取年薪48596元。
简介:<正>闽国是福建历史上的重要阶段,作为五代时期南方的一个重要国家,它的田制在五代史研究方面也有其意义。然而,因材料稀少,迄今尚未有人对闽国田制作过全面解剖,笔者拾掇了一些材料,想对这个问题作些探索,不足之处,还请大家赐正。一、官田和私田唐代福建人少地荒,官府在福建一些地方设置屯田官,组织百姓开垦田地,这就产生了大量的官田。《莆田县志》记载:“前志称吴兴为屯田员外郎祭之从弟,神龙中以家赀筑延寿陂,溉田万余顷。祭为屯田员外郎,其资历不详,必京朝之官来主屯田,而筑陂、填海、开渠诸事,兴代为之,以长官名义行之耳。则北洋之田固官田也。寄郑褒撰吴兴传,谓兴字长官,误也。元和间,斐次元为观察使,堤黄泉三百二十二顷,岁收数万斛,以赡军需,则南洋亦官田也”。从斐次元组织百姓垦田后能得数万斛粮食一事来看,这些田地确为官田,否则,按照民田“三十税一”或“十五税一”的传统,这些田地的税收最多只有数千斛,斐次元能收到数万斛粮食,应为官田的对半分成租。所以,我们认为,《莆田县志》的作者提出唐代莆田的北洋、南洋之田为官田是有道理的。由此看来,闽国建立后,从唐福建地方政权中接收了大量的官田。闽国统治者继续实行屯田政策,王审知在福清沿海屯垦,派遣士兵修筑大塘,占计塘两项水利工程
简介: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展,国有企业资产所有权、经营权日渐分离,经理人员拥有越来越大的经营自主权,并且完全控制了企业的财务会计系统,在"内部人"控制下,有的企业随意篡改财务会计报告粉饰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导致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削弱了国家财经法规的严肃性,误导了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微观决策,带来了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会计职能弱化,会计监督乏力,会计秩序混乱已经成为滋生腐败的重要源头,解决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问题已迫在眉睫,为此政府决定从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入手,试行会计委派制,这是相当必要的.可以这样讲会计委派制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为会计委派制的提出与推行提供了直接的驱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