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文章认为,党的十六大报告要求经济特区在制度创新方面走在前列,深圳要向国际化城市迈进,重要的是要有国际化城市的制度安排。按照“法治理念”的要求,参照国际化城市的标准,实行政府行为法定化,实行政府城市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是深圳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法治政府最基本的表征就是把自身的权力自觉限制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以防止权力被滥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体现了这种“法治理念”。在法治理念上,应当实现从法律治民、治事向法律首先治“官”、治权的转变。树立新的法治理念,对行政机关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更新执法观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观念。
简介:本期“推进深圳国际化城市建设”专栏,特约请了深圳的专家,从不同角度论述了建设国际化城市的内涵和实施重点。谭刚:《深圳迈向国际化城市的发展战略》——作者认为,深圳要建设成为国际化城市,除了必须达到国际化城市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要站在全球城市体系的高度,确立具有自己特色的功能定位。一方面可以定位为中国华南地区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国际化城市,成为全球城市体系中主要辐射和影响中国华南地区的以经济为重点的区域型专业类国际化城市。另一方面,通过深港合作,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双方完全可以共同构筑中国最具竞争力的国际双子城,在全球国际城市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和影响,努力追赶亚太区内唯一的世界级城市——东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