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由于税收政策的运用是和经济社会生活中是紧密联系的,所以我们在许多时候也无法回避涉他合同的问题。涉他性质合同虽然看起来复杂,可是在社会生活中也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房屋买卖合同而言,大到为人们的按揭购车、购房等,小到购买商业保险,都会遇到涉他合同的问题[1]。当人们订立了一个向第三人履行的涉及他性质的买卖合同或承揽合同,并成为了这项涉他性质合同的主要当事人或是第三人时,谁应该履行征收税收的义务呢?向谁提供发票?假如人们订立的是一个由第三人承担的涉他性质合同时,则需要向谁来收款呢?谁来提供发票呢?因为目前的营业税法,只明确了有关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如何开具、怎样进行。本文主要对涉及他合同的增值税发票开出问题加以研究,并利用例子讲诉了涉及他合同的增值税发票应如何进行开出。
简介:内容摘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十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南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首次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及兵团南疆各师市纳入政策支持适用范围,这一重大调整立足南疆区域整体发展,系统谋划、联动推进,对南疆整体区域发展具有引领性、带动性作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践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生动实践,是推动南疆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指引。全面推进南疆乡村振兴是加快南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是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南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之一,具有现实紧迫性和历史深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