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基于抗战初期华北敌后晋察冀军区的成立、边区的开辟及抗战形势的需要,中共中央作出筹建晋察冀边区政府的决策,这一决策始于聂荣臻1937年11月8日的建议;筹建边区政府的组织称谓,不是称"晋察冀边区军政民代表大会筹备处",而是称"晋察冀边区临时政府筹备处";晋察冀边区军政民代表大会的召开,不是1938年1月11日至15日,而是1938年1月10日至15日;与会代表人数,不是146人,也不是148人,而是各县代表145人,筹备委员4人,共149人;边区政府成立时的辖区范围,不是军区成立时的36个县,也不可能建立晋东北、冀西、冀中3个政治主任公署,而是从平汉路西扩展到了冀中平原,达40余个县;边区军政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边区行政委员会,并制定了正确的施政方针和政策,这"两大建树"创造了高举抗日与民主的大旗与运用合法性策略开展工作完美结合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