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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前言现代信息通讯技术革命大大提高了知识的传播速度、效率和广度,使教育资源跨越时空限制实现共同享用成为可能,国际上很多有识之士和机构开始致力于开发和发布各类开放教育资源以实现全球共享的理想,这一潮流被称为“开放教育

  • 标签: 开放教育资源 最不发达国家 网络环境 利用 传播速度 技术革命
  • 简介:苏州市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全面推进政府部门带头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中,把软件版权保护作为信息化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行动,宣传到位,措施得力,使苏州市市级财政预算单位已经全面使用正版软件。

  • 标签: 版权保护 投资环境 苏州市 正版软件 知识产权保护
  • 简介:7月14日,2016年度中国环境资源法治高端论坛在武汉开幕。国内外顶尖环境资源法专家齐聚一堂建言献策,推动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进入快车道。此次论坛主题为"生态文明背景下土壤污染防治法律问题",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治研究方阵、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承办。

  • 标签: 环境资源法 中国法学会 法治研究 论坛 重点研究基地 人文社会科学
  • 简介:广州市版权协会自2004年成立以来,在政府主管部门的帮助和指导及协会领导班子的管理下,努力贯彻落实关于促进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做好政府与企业沟通的桥梁,当好企业的参谋,支持行业发展及时提供信息和依据,充分发挥了政府赋予行业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及协调争议四项职能,促进本地区新闻出版、版权行业的科技进步和繁荣发展服务。

  • 标签: 行业协会改革 保护环境 版权 政府主管部门 企业沟通 领导班子
  • 简介:“孤儿作品”并不是一个全新的问题。2004年谷歌数字图书馆计划从诞生之日起就遭遇版权壁垒,孤儿作品所导致的“资源黑洞”问题也逐渐引起全球范围内的高度关注。这正是进入互联网时代著作权法面临挑战的一个突出表现。互联网时代,作品创作方式的巨大变革和“去中心化”、全球化的传播方式导致了孤儿作品的大量产生的同时放大了孤儿作品权属不明的问题。

  • 标签: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作品 孤儿 数字图书馆计划 互联网时代 利用
  • 简介:一、深圳市版权产业发展情况(一)优势版权产业持续发展促使版权产业呈快速增长态势。软件产业一直是深圳的核心版权产业,深圳软件产业已形成了以华为、中兴通讯(爱股,行情,资讯)为第一梯队,以重点软件企业、上市企业和年产值超亿元的企业为第二梯队,以广大中小型软件企业为第三梯队的稳定的金字塔形产业结构。2007年深圳软件总收入突破1000亿元,比上年增长35%,软件出口额将比上年增长40%,突破40亿美元,深圳软件出口占据了全国半壁江山。

  • 标签: 版权产业 保护环境 知识产权 中小型软件企业 软件产业 深圳市
  • 简介:TPP协议中版权条款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TRIPS标准,其中对于作品复制权和保护期的规定更是如此。TPP协议使得网络环境中被搁置一段时间的“临时复制”又重回争议的“风口浪尖”。对于“临时复制”问题,美国和我国有不同的出发点,那么我国对待临时复制应当是“拒之门外”还是“引狼入室”?过度延长作品的保护期会剥夺创作者运用文化遗产进行再创作的能力。著作权人与公共利益的平衡,应当通过保障公众有适当的机会接近和利用作品实现。网络环境中作品传播成本的降低和增殖速度的加快使得应适当“限制”作者的专有权,形成利益平衡的格局。

  • 标签: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 临时复制 保护期 利益平衡
  • 简介:1995年,马来西亚建立了“多媒体超级空中走廊”。之后,又全面修订了版权法,以便为信息和通信的发展提供法律环境。1996年12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缔约后不久,马来西亚虽然不是条约的缔约国,但1997年初就吸纳了该条约的主要部分,尤其是涉及技术保护措施的条款。当时人们最关切是在线环境下的版权保护问题。版权法规定了两种技术保护措施,即技术保护工具和权利信息管理。由于马来西亚是首批采取技术保护措施的国家,所以未能从其他地区尤其是美国、欧盟和澳大利亚对此问题的争论中得到益处。因此,这些规定没有经过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 标签: 技术保护措施 马来西亚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 版权保护问题 1995年 1996年
  • 简介:2007年11月22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广州数联软件技术公司著作权侵权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本案中的被告在网站上分门别类地向公众提供用户上传的侵权电影链接,使公众能够轻易在各种分类栏目中找到侵权链接,并通过其提供的P2P软件下载相应的侵权电影。

  • 标签: 著作权侵权案 一审判决 司法保护 网络环境 广州 广东
  • 简介:影视创作中,创意是一切的起源.例如,一个完整的影视剧本的诞生,需经历以下几步:创意——剧本梗概——脚本——剧本.人们可能会问:从最初的创意到最后的剧本,哪个阶段开始能够享受法律的保护?

  • 标签: 作品创意 保护作品
  • 简介:一、期刊品牌的名称保护在名称保护的各种途径中,司法保护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外部性,由此使得司法保护成为名称保护的主要途径。当期刊的名称与期刊的注册商标一致时,期刊名称的保护是比较简单的,即通过《商标法》就可以对期刊的名称进行有效保护。当期刊名称与商标名称不一致时,此时《商标法》只对注册商标加以保护

  • 标签: 司法保护 期刊品牌 期刊名称 《商标法》 注册商标 有效保护
  • 简介:《版权产业经济贡献调研指南(2015修订版)》是世界识产权组织在2003版《版权产业经济贡献调研指南》础上最新编制出版的指导版权产业经济贡献调研活动文献资料。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科研团队依据世界知识权组织的版权开放原则。

  • 标签: 版权保护 中国 译著 经济贡献 版权产业 产权组织
  • 简介:2001年12月20日,国务院朱鎔基总理签发339号国务院令,公布了修改后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称新《条例》),新《条例》自2002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在新《条例》中规定,1991年6月4日由国务院发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自2002年1月1日起废止。由此确定并完成了新、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正常衔接。

  • 标签: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条例》 修改原则 总理 废止 国务院令
  • 简介:刑法作为“其他一切法律的制裁力量”,为版权构筑起一道保护屏障。对侵犯版权的犯罪行为加以惩处,不仅是很多国家刑事法律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有关国际公约的要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61条规定“全体成员均应提供刑事程序及刑事惩罚,至少对于有意以商业规模假冒商标或对版权盗版的情况是如此。可以采用的救济应包括处以足够起威慑作用的监禁,或处以罚金,或二者并处,以符合适用于相应严重罪行的惩罚标准为限。在适当场合,可采用的救济还应包括扣押、没收或销毁侵权商品以及任何主要用于从事上述犯罪活动的原料及工具。

  • 标签: 刑事保护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版权 犯罪行为 刑事法律 刑事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