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知识产权圈里的人一般都不否认“知识产权”是一个外来语,很多人都指出这个词是翻译自英文IntellectualProperty。但是,“知识产权”这个词的翻译,其实是存在很大疑问的。IntellectualProperty应当被翻译为“知识财产”。之所以这样翻译,至少有两个理由。
简介:7月8日,国家工商总局在宫网上公布《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首次明确指出,推销商品或服务的付费搜索广告属于互联网广告,适用《广告法》和《暂行办法》的规定。《暂行办法》将于9月1日开始实施。
简介:
简介:一、征集人选的广告语是否为委托作品如果广告语能表达一定的思想、情感,传达一定的信息,而且该表达具有独创性,则可以认定为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实践中,征集入选的广告语是否为委托作品,认识截然不同,且该问题对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影响甚巨,不可不深究。
简介:工信部在2011年1月14日公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中第二章第六条第三款涉及网络广告的内容规定:不得干扰用户终端上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合法产品或服务的运行,或者修改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合法产品或服务的内容,或者拦截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合法产品或服务的信息。①意见稿的这项规定似乎是在否定网络广告拦截软件的合法性。如果这条规定得到实施,这无疑将会对中国的网络广告产业带来重大的影响。
“Intellectual Property”应当翻译为“知识财产”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广告牌被认为冒用专利技术长安汽车遭遇侵权案
广告语著作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探讨
网络广告拦截软件的法律性质——主要以美国司法实践为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