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我国新《合伙企业法》经过2006年4月和2006年6月的两次分组讨论后,于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并没有直接规范《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中引人关注的焦点之一"有限责任合伙",而是规定了"特殊的普通合伙"。
简介:成长型企业适于股权激励,股权激励又催生企业进一步成长,这是一个科学的良性循环
简介:新《保险法》新增的“投资不动产”条款,对保险企业和地产企业的发展充满机会,只要不超支不透支,按监管要求而行,险资投资地产对双方来讲或是一剂互赢的良药
简介:新《合伙企业法》正式肯定了法人可以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于是,在对合伙企业进行破产分配的过程中,包括法人在内的所有普通合伙人是否应同时对合伙企业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还是应针对连带清偿责任的逻辑获得一些保护性救济,以暂时阻却合伙企业债权人的直接追索。另外,合伙企业在进行破产分配的过程中如果同时遭遇作为合伙成员的法人的破产分配状况,两者在更多还原
“特殊普通合伙”研究
股权激励:企业成长的催化剂
新保险法对房地产是一剂什么药
论合伙企业破产分配的法律规范机制——以法人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情形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