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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目前,金融改革正进入新一轮调整中,需要厘清的问题很多。在经济领域,“杠杆”就是通过借债,以较小的投入撬动大量资金、扩大经营规模。例如个人融资融券、企业向银行借贷、政府发行地方债等,部是“加杠杆”的行为。

  • 标签: 金融改革 服务 “杠杆” 经济领域 经营规模 融资融券
  • 简介:我于1995年7月退休,离岗后,根据局领导意见,要我从事协会工作,迄今已有10年多了,在这10年中,感触颇深,体会不少,概括起来有“六要”:

  • 标签: 协会工作 服务为本
  • 简介:2009年12月17—18日,由国家版权局指导、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主办、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雍和园国际版权交易中心、中华版权代理中心和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协办的2009CPCC中国版权服务年会在北京举行。年会以“引领中国版权服务”为主题,由2009CPCC十大中国著作权人年度评选颁奖典礼、区域版权产业研究座谈会、中日著作权实务研讨会、中美互联网版权保护热点和前沿问题论坛、动漫版权服务周启动仪式等主要内容组成。

  • 标签: 国家版权局 中国 服务 年会 引领 中关村科技园区
  • 简介:网盘是如今最具代表性的云存储服务,其带有一定个人属性,但不论网盘用户是直接分享未设密资源,还是分享设密资源的链接和密码,只要使公众具有获得网盘资源的可能性,均应视为构成云存储服务侵权认定中的“公开”。

  • 标签: 云存储服务 网盘 信息网络传播权 公开
  • 简介: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与知识经济的来临,文化成为识别一个民族的基础,创意则为一个国家发展的不竭动力。在传统规模经济日益转变为以文化和创新为导向的知识经济的今天,文化创意产业应运而生并迅速崛起。各国家、地区在面临能源危机、环境恶化等一系列问题的窘境下,纷纷将文化创意产业设定为战略发展目标。2002年,

  • 标签: 文化创意产业 产业发展 台湾地区 立法 知识经济 国家发展
  • 简介:5月24日,针对近期网络表演市场内容违规行为多发的问题,文化部严管严查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开展了集中执法检查和专项清理整治,关停10家网络表演平台,行政处罚48家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关闭直播间30235间,整改直播间3382间,处理表演者31371人次,解约表演者547人。

  • 标签: 文化部 直播 关停 表演市场 经营单位 违规行为
  • 简介:互联网时代,网络侵权成为各国版权改革的核心,网络版权侵权以网络服务商责任为焦点。本文从网络服务商网络侵犯版权责任切入,结合国内外相关法律制度之不同,剖析网络服务商网络侵权之特定责任;依次平衡公共利益、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作者权,合理定位网络服务商版权责任,廓清网络侵犯版权边界。

  • 标签: 网络服务商 版权 侵权责任
  • 简介:快照作为近年来出现的一种具有典型性的新型使用行为,是否可以视为"合理使用"而纳入权利限制制度中受到很大关注。本文拟以"三步检验法"为线索,梳理既往判例对"三步检验法"的分析运用及结论,提出快照服务作为"合理使用"纳入权利限制制度的路径。

  • 标签: 快照服务 三步检验法 合理使用 权利限制
  • 简介:版权贸易架起了一座桥梁,它让世界了解中国,也让中国了解了世界。多年来版权贸易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其发展前景也一致看好;然而在思路与运作方式上也出现了一些待总结待探讨的问题,本文拟就十余年来上海古籍出版社版权贸易工作的得失体会谈些粗浅的意见,谨供参考。

  • 标签: 版权贸易 贸易工作 文化互动 桥梁 上海古籍出版社 中国
  • 简介:“真正的强大是文化强大。我国更应拿到文化的国际话语权。一个国家文化发展不平衡会制约经济发展,文化发展有赖于创新。这就需要全社会尊重创作者,崇尚创新精神,版权事业发展要为文化创新营造神圣感。”

  • 标签: 国家文化 创新需要 神圣 发展不平衡 经济发展 文化发展
  • 简介: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可以被分为独立责任和中介责任两类。独立责任是因网络服务提供者自身独立的行为产生的责任。中介责任则是因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中介地位或者作用产生的责任。1、中介责任与独立责任的区别网络服务提供者与其他主体一样,未经版权人允许,擅自以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作品的,

  • 标签: 网络服务提供者 责任构成 中介地位 独立责任 侵权责任 版权人
  • 简介:走了全国那么多地方,第一次感慨而发是在1996年。记得那晚在宁蒗人大会议上,发出“拉开民间文化保护立法的序幕”的心声。今年,欣喜地看到那西古乐在申请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物质和口传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愿热血同仁共同努力,保护我们的民间文化

  • 标签: 云南 民俗文化 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 纳西民族
  • 简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宝司法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明知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而为其提供孤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是通道、代收费、费用结算等服务的,以侵犯知识产一权犯罪的共犯论处。

  • 标签: 网络服务 侵犯著作权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 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