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
16 个结果
  • 简介:2006年1月4日,新年的第一个交易日,新上证综合指数如期正式推出。值得注意的是,新指数的正式官方名称,并未采用此前传媒所普遍采用的G股指数,而是采用“新上证综合指数”的提法。尽管没有实质性区别,但是从这个细节,可见管理层的良苦用心:希望市场各方逐步淡忘以上证综合指数为代表的老市场,聚焦新市场。

  • 标签: 上证综合指数 K线图 新市场 交易日 实质性 管理层
  • 简介:<正>票据丧失是实际生活中经常会发生的问题,日内瓦统一法系惯于采用挂失止付和公示催告的救济手段,英美票据法则坚持用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我国《票据法》兼采两大法系之长,于第15条第3款同时规定了公示催告和诉讼两种救济制度,由此将英美法系的诉讼救济制度引进我国。但由于立法时的相关论证不够充

  • 标签: 票据丧失 诉讼救济 公示催告 票据法 被背书人 持票人
  • 简介:整改过渡期之后将迎来具体执行期。有些平台会选择主动退出互金行业,或者选择转型。由于行业竞争加剧,也会导致一些平台相继倒闭2016年是互联网金融行业具有转折意义的一年。行业监管政策密集落地,金融科技创新方兴未艾,经历了行业洗牌到渐入佳境,2017年将成为互联网金融走向成熟发展的新起点。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勃兴,给新兴金融业态的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动力,

  • 标签: 转折意义 行业监管 行业洗牌 人民银行 综合收益率 机构业务
  • 简介:6月16日中午.湖南长沙最知名的五星级宾馆“华天大酒店”。电梯门刚刚打开,一名身着酒店制服的服务生未待里面的客人走出,便迅捷地挤进了电梯问。

  • 标签: 朱金武 华天集团 企业管理 资金管理
  • 简介:是达能故意设陷阱还是宗庆后知情不申报、故意偷逃税;是因为检举才补税还是确如宗庆所言自己不知道检举而报税;补税之后构不构成犯罪?这些问题成了偷逃税事件的焦点

  • 标签: 宗庆后 偷税 偷逃税 故意 检举 补税
  • 简介:人们通常将著作人格权和作者的人格紧密结合在一起,任何对著作人格权的限制往往会受到人们的质疑。在互联网时代,著作人格权和著作财产权“二权分离”现象日益增多,在“二权分离”情况下,作者行使著作人格权时,须遵循诚信原则,服从服务于著作财产权的实现。同时,还需要考虑公益目的,遵守合同的约定,而不能恣意妄为。

  • 标签: 著作人格权 二权分离 著作财产权 诚信原则
  • 简介:<正>合伙企业是一种古老的商业组织形态,但其却在公司化的时代保持着蓬勃发展的生机,《合伙企业法》的大胆革新不仅拓展了其发展空间,而且对有限责任公司法形成了强烈的冲击和震撼。有限责任公司法的研究因而不能局限于公司法本身,更应扩大到与其他企业形态的比较,本文即以后《合伙企业法》时代为背景来思考有限责任公司的宏观和微观立法,以提供一个崭新的,但却有意义的研究视角。

  • 标签: 合伙企业法 有限合伙 无限责任 责任风险 企业形态 法人人格
  • 简介:<正>"5·12"汶川大地震导致灾区山川变形,树木被毁,地震灾区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如何在恢复重建中改善已被地震摧残得极度脆弱的生态环境,避免重建企业对环境重复污染和破坏,让企业在灾重建中主动承担应有的环境社会责任,成为重建中大家普遍关心的重要议题。一、灾重建中企业承担环境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企业环境责任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谋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还应当合理利用资

  • 标签: 议灾 环境税 生态环境 经营过程 循环经济 环境影响评价
  • 简介:金融危机影响下,企业家既要把握政策动向,又要将眼光放到还未发掘的投资热土上,才能远离危机的浪尖中国企业在2008~2009年的经济大环境中受到了一次寒冬般的历练,绝大多数国内企业在这场突如其来的金融危机中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击,尤其是外向型出口企业更像是“站在刀尖的舞者”,命悬一线间。

  • 标签: 投资热 风险转移 金融危机 政策动向 中国企业 国内企业
  •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简称《合伙企业法》)修订之后,将《合伙企业法》草案中原来的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合伙三种形式,调整为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两种形式,有限责任合伙成为普通合伙的一种特殊形式,即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由单一形态演化成两种形态,即由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应当说,符合世界主要国家相关立法的制度选择趋势。一方面,普通合伙企业是最经常的划分,其特点是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

  • 标签: 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责任合伙 无限连带责任 债务承担 债权人利益
  • 简介:<正>一、问题之提出基本案情①:迟×于2001年5月11日从张×处购买黑B-51765号货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同年5月21日13时许,迟×雇用的司机驾驶该车行驶至沈丹公路东陵区五三乡教场公路桥时与他人驾驶的三台车辆发生碰撞事故,迟×车辆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迟×购车前,车主张×已于2000年9月14日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苏家屯支公司签订了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一份。现迟×要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苏家屯支公司赔偿其车辆清障费690元及诉讼费用。在诉讼过程中,迟×增加诉讼请求,要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苏家屯支公司赔偿车损险28,633元、第三者责任险39,000元。

  • 标签: 保险标的 保险合同 保险利益 第三者责任险 保险车辆 通知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