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金融衍生工具既是合同又是财产,既具备对人权的特点,又具备对世权的特点。金融衍生工具正是表彰传统物权二分体系局限性的最佳案例之一。一、对人权与对世权之分一直以来,成文法和普通法都确认某些"对抗全世界"的法律权利,以及另外一些只能够对抗特定的自然人或法人的权利;前者称为"对世权",后者称为"对人权"。①成文法在绝对权与相对权方面的区分,与荚美法对人权与对世权的区分是相似的。对世权由于具备排他效力,相对于对人权来说,信息成本更低。成文法上,合同法与财产法造就了物、债二分的概念体系。在权利体系中,以物权和债权最为重要。物权者,直接以物(或权利)之支配为标的之权利;债权者,以特定人之行为或不行为为标的
简介:通过比较中国版权制度与德国、日本版权制度,结合“钱钟书书信拍卖案”探讨我国《著作权法》18条规定之理解。并提出:《著作权法》18条是一条设定“抗辩权”的条款,而并不是一条规定“发表权”归属的条款的观点。
简介:稿费是什么?稿费是钱呗!是的,稿费是用货币支付的,货币是钱,但是稿费不仅仅是钱,作品是智力创作的成果,使用了作品,就要支付稿费,稿费是文化人劳动果实的收获。所以,才有了下面记者董侠的《那一点尊严》,才有了老作家“三角稿费”鼓励高中生写作的记事,才有了出版编审《稿酬与稿愁》的感叹,也才有了作家二月河《版权收入超过千万》的报道。社会在发展,观念在进步,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就作品的付酬作了专门规定。稿酬从本质上说是对创作性劳动的承认,对创作支付稿费,是对文化人格的尊重,稿酬,也是一种尊严。认真地执行稿费制度,是整个社会的文明和进步。我们希望能有更多的读者写出自己“稿酬的故事”。
简介:陶鑫良教授从事知识产权教学、研究与法律服务已经整整三十年,现任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温州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主任等;兼任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政府知识产权咨询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他曾获“全国专利工作者个人”、“全国知识产权先进工作者”、“全国知识产权最有影响力的人物”等荣誉;也曾被评选为“上海优秀民事代理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2014中国知识产权诉讼律师最高奖项‘业界贤达'”(钱伯斯国际著名评估机构)和“ALB2015中国十五佳诉讼律师”(亚洲法律杂志ALB)等。而在陶鑫良教授的微信和微博之醒目位置,都能看到他“知识产权过河卒,文学老年梦中人”的自诩。最近记者好不容易才联系上并采访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