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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个结果
  • 简介:理性标准是英美刑事司法实践中法官用以判断行为人行为时的心理状态是否合理,从而确定辩护事由是否成立的标准。其适用方法是:将理性置于行为人行为时的具体情境下,如果理性也会产生行为人那样的心理状态,辩护理由就成立;反之,则不成立。理性不是一个具体的人,而是一种法律上拟制的人。拟制的理性应当以普通人为基础兼吸收行为人的部分个人特征。确定应当吸收行为人哪些个人特征应以“漠视法益理论”为指导,即考察该个人特征是否影响到行为人对法益侵害的避免。理性标准与我国刑法中判断预见能力有无的类型标准在构成功能上无实质性差异,理性的拟制方法对类型的构建具有借鉴意义。

  • 标签: 理性人标准 英美刑法 预见能力 漠视法益
  • 简介:刑事和解各项价值功能发挥的前提是当事之间能够达成和解协议,从逻辑上看,当事之间的一项和解最终能否达成,需要经过启动和解进入和解后的谈判协商两个阶段。在以上两个阶段中,当事的主体性因素对和解的开始、进展乃至最终的结果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促成和解制度规范的角度出发,司法机关对此应当予以重视。

  • 标签: 刑事和解 达成 当事人 主体性
  • 简介:翻供是犯罪嫌疑、被告人自行辩护或者自我归罪的表现,其本身并无重大法律意义。然而由于受贿犯罪证据的特殊性,受贿案件翻供、翻证行为已经成为打击腐败的瓶颈。本文拟深入分析受贿案件翻供的类型、翻供的原因,通过在证据的证明标准、证明责任分配上建立新的规则、制度,在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即将施行的背景下,探讨受贿案件嫌疑翻供问题。

  • 标签: 翻供 贿赂推定 侦查证人制度
  • 简介:对未成年进行人身危险性评估可及早诊断其危险程度危险类型,从而及早干预矫治。本研究选取北美应用广泛、信效度俱佳的青少年服务等级与个案管理量表(YLS/CMI)为工具,以北京郑州两地未成年犯管教机构的105名未成年犯为样本进行未成年危险评估研究,提出了两个研究假设,最后均得以证明成立,并最终提出了对YLS/CMI的修订意见。从本研究可看出,未成年的人身危险性是可以借助科学制定的评估工具予以评估预测的,我们可以设计此类工具开展人身危险性的评估研究,此类研究更适合通过追踪研究予以完善。

  • 标签: 未成年犯 危险评估 犯罪防控 刑事司法 青少年服务等级与个案管理量表(YLS/CMI)
  • 简介:论法条竞合的范围适用原则刘明祥法条竞合,也称法规竞合、规范竞合、法律竞合,是指由于法律错综复杂的规定,使一个行为表面上同时符合数个犯罪构成,可以适用数个法律条文,而实质上只符合一个犯罪构成,仅有一个法律条文可以适用的情形。对法条竞合,我国刑法理论界...

  • 标签: 法条竞合 犯罪构成 普通法 构成要件 特别法 定罪量刑
  • 简介:<正>《检察理论研究》1992年第一期刊登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第三职务之便收受财物应否定罪问题笔谈》一文,就一案例(略)中的被告人是否构成受贿罪,进行了讨论。此文共列举了三种观点:王树成同志认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仅指利用行为人自己的职务之便,不能包括利用第三职务之便,即否定说。曲辰同志认为国家工作人员要求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者谋取非法利益,并非法收取请托者的财物,也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肯定说。武乾同志认为对利用第三职务之便要作具体分析,不能认为都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也不能认为都不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折衷说。上述三种观点可以说是代表了我国刑法界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第三职务上的便利能

  • 标签: 国家工作人员 职务 我国刑法 受贿罪 被告人 利用
  • 简介:论我国的刑事政策策略及其运用敬大力一、刑事政策策略及其发展政策策略是一种政治措施,从本质上讲,无论政策策略涉及哪一具体的社会生活领域,都属于政治的范畴,是政治概念。在我国,作为政治措施的政策策略,就是党和国家在各种涉及全局利害关系方面的问题...

  • 标签: 政策和策略 刑事政策 刑事法律 刑事执法 同犯罪作斗争 党和国家
  • 简介:科技强检是创“五好”检察院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推进“五好”检察院建设的重要手段。目前,有许多科学技术手段已被检察工作所利用。而应用最普遍的当属计算机技术。应用计算机技术提高检察工作的水平和效率,已经被实践所证明是有效的,也已成为广大检察干警的共识。但是,计算机技术在检察机关的应用仍然不普及,其功能利用不够充分。一、检察事业的发展,要求高水平的检察信息工作近年来,随着有中国特色检察事业的发展,检察信息工作在为领导决策反腐败斗争、决策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决策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决策检察工作如何服务服从党的中心工作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检察信息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检察情报信息,如,举报线索,案源信息,社会治安的动态等等,这是检察工作的源泉;二是检察动态信息,如检察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各类检察统计数字,各类具体案件的办理情况等等,这是领导决策检察业务工作的参考;三是政策信息,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党和国家主要领导的指示,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同级党委的重大工作部署,这是检察工作服从于党的中心工作的重要依据;四是法律信息,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颁布的法律、司法解释、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这是检察工作开展的准...

  • 标签: 工作水平 应用计算机技术 提高检察信息
  • 简介:<正>检察委员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之一。改革、完善发展检察委员会制度,是关系到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问题。本文试就检察委员会的性质任务以及完善检察委员会制度等问题略谈浅见。检察委员会的性质、原则任务检察委员会是随着新中国检察机关建立而设立的内部机构,由检察长、副检察长若干委员组成。检察委员会是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的最高权力机构,法律规定它对有关

  • 标签: 检察委员会 检察机关 副检察长 重大问题 委员会制度 检察权
  • 简介:在加快检察改革推行科技强检的过程中,依托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系统内专门设计的"检委会"工作模块,实行提交检委会议决案件、事项的网上受理、分发、讨论、决定、反馈的检委会网上议案,有利于建立一个公正、高效、规范、经济、透明的检察业务决策机制,进而保障检察权公平正义价值诉求的实现。

  • 标签: 检察委员会 网上议案
  • 简介:“强制采样”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并无明确规定,立法只规定了“人身检查”制度,然而违背当事人意愿提取人身检材的现象在实践中却普遍存在。实证考查发现:立法的相对滞后造成了强制采样的权力运作不当,执法人员对采样的适用程序做法不一。通过比较借鉴我国台湾地区及美国刑事诉讼中的相关制度在分类、程序与做法、发动要件等方面的差异,发现我国强制采样处分分类笼统、启动条件宽泛、审批环节阀如,强制采样所获之鉴定意见却普遍被采纳。我国强制采样之完善必须实现“发现真实”“人权保障”的价值平衡,实现强制采样行为的必要控制,实现“鉴定客体化”向“鉴定主体化”的地位转变。

  • 标签: 强制采样 人身检查 检材提取 实证 比较
  • 简介:试析黑社会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赵汝昆,张建伟美国学者路易丝·谢莉(LouiseI·Shelley)指出:社会发展进程导致更加城市化随之而来的更大的金钱诱惑。当社会的物质财富增加时,犯罪率特别是侵犯财产的犯罪率也在增加。显然,高犯罪率与经济发展存在...

  • 标签: 黑社会组织 黑社会性质 黑社会犯罪 犯罪组织 犯罪集团 组织犯罪
  • 简介: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刑事司法实践表明,外地缓刑适用状况虽有改善,但仍显其差,原因是审判人员存有趋利避害的意识缺乏缓刑管教条件及对被害人赔偿不到位。改善外地缓刑适用状况应建立再犯可能性评估机制和缓刑监管机制。

  • 标签: 外地人 缓刑适用 制约因素 改善举措
  • 简介:依据刑事诉讼的性质目的,遵循刑事启动程序的运行规律启动原则,考察国外刑事启动程序的制度设计,结合我国诉讼文化传统刑事启动程序的现状,改革我国刑事启动程序被动、封闭、单一的特征,应该在宏观上由程序型启动转变为随机型启动,由二方组合结构模式转变为任意性措施启动的二方组合强制性启动措施司法控制的三方组合的双重结构模式;在微观制度设计上建立案件信息登记制度替代立案制度,把它作为侦查工作的前期工序.加强启动程序的分流功能,实行两步式侦查模式;在配套措施上扩大辩护律师的权利,完善被追诉的权利救济机制,保障控辩力量的平衡,以适应随机型启动模式的需要.

  • 标签: 刑事诉讼 启动程序 宏观走向 具体方案 刑事诉讼 程序改革
  • 简介: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方式的改革与完善,对于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法修改司法体制改革都将有极为重要的影响。在当前职务犯罪的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的情况下,对检察机关审查决定逮捕权力的去留应持特别慎重的态度。通过设立逮捕权的监督程序,赋予被捕充分的权利交涉程序,建立被捕最终的司法救济程序,改革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方式。

  • 标签: 职务犯罪审查决定逮捕权 可行性 程序设计 司法救济
  • 简介:犯罪主观要件的证明,作为一个程序法与实体法交错的问题,长久以来被学界所忽视。犯罪主观要件的证明虽然很多可以借助推理、推论来完成,但在一些疑难案件中控方却很难完成,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推定。推定通过直接认定事实,可以节省证明的成本,并减轻控方的证明责任。刑事实体法上对于犯罪主观要件的规定,应当考虑到证明的难度设立一些必要的推定,同时规定一些要求被告人承担部分证明责任的情形,以利于程序法上公平而合理地完成证明任务。

  • 标签: 犯罪主观要件 证明 推理 推论 推定 证明责任
  • 简介:<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党中央从我国国情出发,提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整顿社会治安的总方针,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途径。当前在全党、全社会全面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形势下,深入探讨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渠道基本方式,对于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整体工程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明确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渠道方式,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

  • 标签: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检察机关 综合治理工作 社会治安问题 基本方式 维护社会稳定